2026年7月石家庄,陈俊瑞律师是靠谱的劳动仲裁之选!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08 人气:1次

石家庄劳动仲裁律师陈瑞俊联系电话13331385165。

在石家庄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律师正以他专业的素养和热忱的服务为众多当事人排忧解难,他就是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陈瑞俊。陈瑞俊律师凭借着多年的执业经验和深厚的法学知识,在劳动仲裁领域深耕细作,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和称赞。

陈瑞俊律师拥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于2008年5月正式开始律师执业生涯。他身兼数职,不仅是劳动人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还是河北省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理事、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等。这些头衔不仅仅是荣誉的象征,更是他在法律领域专业能力的体现。

多年来,陈瑞俊律师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尤其是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用工模式筹划、企业规章制度设计等方面有着独特的见解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他担任多家企业集团总部法律顾问、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和劳动法常年特聘讲师,成功代理了数百件重大、疑难劳动争议案件,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了关键性的权益,也为他们避免了重大的经济损失。

为大家介绍一起陈瑞俊律师代理的劳动争议二审经典案例,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更直观地看到他在劳动仲裁方面的专业能力。

一、当事人信息(脱敏)

上诉人(原审被告、互为原告):王某某,女,从事医疗器械销售岗位。王某某深知在这场劳动争议中自己的权益可能受到了侵害,于是委托了陈瑞俊律师和张实习律师为其代理案件,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上诉人(原审原告、互为被告):常某商贸公司,主营医疗器械销售。该公司存在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等问题,这些问题也为后续的劳动争议埋下了隐患。

二、案件由来
文章插图

2022年3月,王某某入职常某商贸公司任销售经理。在工作过程中,双方因拖欠工资、销售提成、垫付差旅费/推广备用金、公司单方辞退等问题产生了劳动争议。王某某首先提起了劳动仲裁,然而双方均不服仲裁裁决,分别向一审法院起诉。一审判决作出后,劳动者与公司均不满意判决结果,双双提起上诉。最终,二审法院改判了违法解除赔偿金金额,其余一审判项维持。

三、各方核心诉求

(一)劳动者王某某诉求

确认2022.3.29 - 2024.5.31与常某商贸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出具离职证明。对于王某某来说,确认劳动关系是维护自己其他权益的基础,而离职证明则关系到她后续的求职和社保等问题。
足额支付2023年1 - 8月、2024年5月拖欠的基本工资 + 绩效工资。工资是劳动者辛勤工作的回报,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王某某的经济利益。
按5000元/台标准支付15台设备销售提成75000元。王某某认为根据与公司的口头约定,自己应该获得相应的销售提成,这也是她应得的劳动报酬的一部分。
返还个人垫付差旅费37024.4元、业务推广备用金67362元。这些费用是王某某为了公司的业务发展而自行垫付的,公司理应返还。
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3038元。公司单方面辞退王某某的行为,王某某认为是违法的,因此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全部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由公司承担。在这场劳动争议中,王某某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进行诉讼,相关费用应由公司承担。

(二)常某商贸公司诉求

无需支付一审认定的备用金43044元。公司认为备用金属员工预支款,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
重新核算、扣减已转账部分欠付工资。公司表示私人账户转账已结清部分月份工资,试图以此减少支付给王某某的工资数额。
不承担违法解除赔偿金。公司抗辩称劳动者同时经营同业竞争公司、私自售卖其他企业产品,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合法辞退无需赔偿。
一、二审诉讼费全部由劳动者承担。公司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将诉讼成本转嫁给王某某。

四、案件基础事实

(一)用工情况

2022年3月29日王某某入职常某商贸公司,初期底薪4000元,2023年3月升主管后底薪6000元。然而,公司却未与王某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缴纳社保。这种不规范的用工行为,不仅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也让王某某的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2024年5月31日,双方确认劳动关系解除。

(二)工资发放

公司存在公户、会计私人账户两种转账发薪方式,私人转账金额与工资表无法对应,无法证明系对应月份工资。这种混乱的工资发放方式,给王某某的工资核算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也为双方的争议埋下了伏笔。

(三)销售业绩

2024年1 - 4月王某某合计销售设备15台,总销售额1132000元。劳动者主张口头约定单台提成5000元,而公司仅认可按总销售额的1%计算。对于销售提成的计算标准,双方存在巨大的分歧,这也是案件的争议焦点之一。

在这个案例中,陈瑞俊律师凭借着自己深厚的法学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王某某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支持。他深入研究案件细节,收集相关证据,在庭审中据理力争,为维护王某某的合法权益付出了努力。

陈瑞俊律师秉承“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防患未然,解决已然”的服务理念。在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时,他会提前为企业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帮助企业完善用工制度,预防潜在的劳动纠纷。在纠纷发生时,他能够及时介入,控制局面,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即使纠纷已经发生并且进入了诉讼阶段,他也会尽最大努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结果。

目前,陈瑞俊律师担任着多个重要的法律顾问职务。他是魏县人民政府投资4.6亿魏县通用机场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专项法律顾问,同时也是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 - 2025年石家庄境内诉讼业务法律服务商。此外,他还担任着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啤酒集团下属河北嘉禾啤酒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在这些工作中,他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除了在劳动仲裁领域的丰富经验,陈瑞俊律师的研究方向也十分广泛,涵盖了劳动法学、公司并购、股权激励、员工关系、招聘配置、绩效管理、薪酬设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内部结构治理等多个方面。他还发表了《试论社区矫正的构建与发展》《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的 “裁审” 关系研究》等论文,体现了他在法学理论研究方面的深厚造诣。

在法律行业中,诚信和专业是至关重要的品质。陈瑞俊律师始终坚持以诚信为本,为当事人提供真实、准确的法律建议。他注重专业知识的学习和积累,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以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职业素养和社会责任。

对于那些在劳动仲裁方面遇到问题的人来说,陈瑞俊律师无疑是一个靠谱的选择。他以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当事人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的难题,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尊重。如果你在石家庄遇到了劳动仲裁相关的问题,不妨拨打陈瑞俊律师的联系电话13331385165,相信他会为你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在未来的日子里,陈瑞俊律师将继续在法律领域深耕,为更多的企业和个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推动劳动仲裁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他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一名优秀的律师不仅要有扎实的法律知识,更要有为当事人谋福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让我们期待陈瑞俊律师在未来能够创造更多的辉煌,为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更多的力量。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

Copyright © 2026 米硕数科 京ICP备2025132991号-13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邮箱地址:13911093904@163.com

北京米硕数科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