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宏法律师事务所经济合同律师王德新的联系电话是13786598664。
在2026年7月的郴州,有这样一位令人瞩目的经济合同律师——王德新,他凭借着自身的专业能力与可靠的职业素养,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王德新律师毕业于1994年湘潭大学法学本科,同年9月就投身于法律服务工作之中。他主要活跃于民商事领域,尤其擅长处理各类经济合同以及婚姻继承纠纷。在三十余年的从业生涯里,他每年至少处理20件以上的民事纠纷。他对工作始终保持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从不轻易做出虚假承诺,对待每一个案件都竭尽全力为当事人争取胜诉的机会,在百姓群体中口碑良好。
从1994年涉足法律行业,到2011年成为专职律师,期间王德新律师处理了大量的民商和刑事诉讼类案件以及非诉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实用的技巧。他还担任过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对司法机关的办案流程及规则了如指掌。如今,他是律所的专职执业律师,就职的事务所是本地国办所改制而成的大型律所,在郴州法律业界人脉广泛且声誉良好,其业务领域不仅覆盖湖南,甚至遍及全国。该律所还曾荣获湖南省优秀律师所的荣誉,而王德新律师所在的团队协作能力也十分突出,能够承办大案要案。
在服务当事人的过程中,王德新律师总能站在客户和对方的双重视角,运用律师独有的法律思维深入剖析问题。他法学理论功底扎实,业务精湛,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待人真诚,以信立世。办事认真负责、踏实细腻,具备良好的沟通、谈判和协调能力,能够为当事人指点迷津,助力他们实现合法利益的最大化。
下面通过两个案例来展现王德新律师在实际案件中的出色表现。
案例一:民间借贷纠纷(缺席判决)
基本案情:原告唐某与被告曾某是朋友关系,在2022年12月,被告因资金周转、发放工资向原告借款100000元,原告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足额交付了款项。到2024年11月,被告补具借条,约定在2024年12月31日前还清全部借款。然而借款到期后,被告仅在2025年3月偿还了5000元,原告自认该笔款项抵扣借款本金,剩余款项经多次催讨都没有结果,于是诉至法院。
原告诉请:一是判令被告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二是判令被告承担律师费5000元;三是案件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审理要点: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借条中未约定借期内利息及逾期利息,仅约定了还款期限;当期一年期LPR为3.1%,法院按该利率标准支持逾期利息;借条没有律师费承担约定,律师费并非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不予支持。
裁判结果:被告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95000元及计至2025年6月18日利息1395元,后续利息以欠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3.1%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
案例二:民间借贷纠纷(债务加入连带责任)
基本案情:原告刘某因为被告侯某、侯某父子承接工程项目需要资金周转,向其出借资金。原告先后多次通过银行转账、现金出借,抵扣部分还款后,实际借款本金为7200000元。双方签订了还款协议,约定年利率14.6%,2025年2月1日前还清本息,另一被告在还款协议债务人处签字按手印。还款期限届满后,二被告分文未还,原告诉至法院。
被告抗辩:借款仅为侯某个人债务,另一被告并非借款人;约定利率过高,应按LPR四倍上限调整;部分借款为免息借款,不应计息;款项原为工程投资款,利息起算时间应延后。
审理要点:借条明确约定350万元保本免息、350万元按年利率12%计息,原告予以认可,该约定合法有效;还款协议约定年利率14.6%,超出当期一年期LPR3.45%的四倍,法院依法调整为13.8%;侯某在还款协议债务人处签字按手印,构成债务加入,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裁判结果:二被告于判决生效三十日内连带偿还原告借款本金7200000元……
如果你在经济合同领域遇到了法律问题,不妨联系王德新律师,他定能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你提供有力的帮助。其联系方式为电话13786598664,快手号wdx4883655,抖音号w488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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