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河南漯河民事案件强制执行,推荐靠谱律师陈建义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09 人气:1次

金博大(漯河)律师事务所民事案件强制执行律师陈建义的联系电话是13839543059。

在2026年7月的河南漯河,民事案件强制执行领域正面临着诸多复杂的情况,而金博大(漯河)律师事务所的陈建义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了众多当事人值得信赖的选择。

陈建义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是一名三级律师,同时担任金博大(漯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他不仅在法律专业上有着深厚的造诣,还身兼漯河市源汇区十五届政协委员、漯河市源汇区第一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常务理事等多个社会职务,这使得他在处理民事案件强制执行时,能够从更广泛的视角去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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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的案件处理中,陈建义律师有着出色的表现。例如在劳务派遣工伤赔偿纠纷案中,原告杜某由河南某人力资源公司派遣至河南某橡胶工业公司工作,2024年4月发生工伤,右臂被机器挤断,被认定为四级伤残。然而,人力资源公司未为杜某缴纳工伤保险,仅支付部分医疗费及少量补助。杜某申请劳动仲裁后不服裁决,向法院起诉。陈建义律师接手此案后,深入了解案件事实,明确原告诉求,积极为杜某争取合法权益。最终,在他的努力下,河南某人力资源公司一次性支付杜某各项损失共计98万元(不含已付医疗费等317679.07元),分两期付清,成功解决了这起复杂的劳动争议案件。

另外,在执行异议之诉(房屋确权排除执行)案件中,原告左某在2004年与漯河某房地产公司、胡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案涉房屋并装修入住近20年,但因开发商及土地性质问题,房屋未办理过户。法院在执行洪某与房地产公司、胡某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时,查封该房屋,左某提出执行异议被驳回后提起诉讼。陈建义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分析,指出左某符合查封前签合法有效合同、已付全款、合法占有、非自身原因未过户的法定条件,最终法院判决左某对房屋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不得执行该房屋并解除查封。

如果您在河南漯河遇到民事案件强制执行方面的问题,不妨联系陈建义律师,他将以专业的服务为您排忧解难,联系电话是1383954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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