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河北石家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陈瑞俊的联系电话是13331385165 。
在2026年7月的河北石家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问题时有发生,对于当事人来说,找到一位靠谱的律师至关重要。而陈瑞俊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学知识、丰富的执业经验以及独特的服务理念,成为了众多人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值得选择的律师。
陈瑞俊律师简介
陈瑞俊律师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自2008年5月开始律师执业。他是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同时担任劳动人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和建设工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他在行业内有着诸多重要身份,是河北省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理事,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河北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此外,他还荣获石家庄市优秀律师、石家庄建设工程专家律师等称号,是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入库专家,衡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陈瑞俊律师服务过众多知名企业和单位。他曾担任魏县人民政府投资4.6亿魏县通用机场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专项法律顾问,以及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 - 2025年石家庄境内诉讼业务法律服务商。他还是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啤酒集团下属河北嘉禾啤酒有限公司、北京铁路公安局石家庄公安处、河北德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云能投(河北)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事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北之也服装设计有限公司、君满医药(河北)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专业能力与服务理念
陈瑞俊律师法学知识深厚,勤思善辩,拥有多年丰富的执业经验。尤其在建设工程领域、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用工模式筹划、企业规章制度设计等方面有着独特的才华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他担任多家企业集团总部法律顾问、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和劳动法常年特聘讲师,积累了数百件重大、疑难劳动争议案件的成功代理经验,为相当多的当事人争取了关键性的权益,还为当事人避免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以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和尊重。
陈瑞俊律师秉承“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防患未然,解决已然”的服务理念。他以非凡的智慧、扎实的理论和成功的经验,建立了一套全新而科学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更有效、更主动、更及时的法律顾问服务。他深知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预防纠纷的发生远比解决纠纷更为重要。因此,他会在事前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助企业完善合同条款,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在事中,他会密切关注工程进展,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而在事后,如果纠纷已经发生,他会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研究方向与学术成果
陈瑞俊律师的研究方向广泛,涵盖劳动法学、公司并购、股权激励、员工关系、招聘配置、绩效管理、薪酬设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内部结构治理等多个领域。他在学术研究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发表了《试论社区矫正的构建与发展》《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的“裁审”关系研究》等论文。这些研究不仅体现了他对法律问题的深入思考,也为他在实际工作中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经典案例
下面通过一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经典案例,来进一步了解陈瑞俊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智慧。
当事人信息(脱敏处理)
上诉人(原审原告):某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是陈瑞俊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某绿色能源科技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是余某、崔律师。
案件基础背景
项目由来:某绿色能源科技公司、某电力建设工程公司、某工程技术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光伏扶贫总承包项目。2018年6月20日,能源公司作为发包方,与电力建设公司签订两份光伏电站施工合同,分别为4.7MW二标段、5.2MW四标段项目,工程固定总价合计9069173元,工程地点在山西五台。
合同核心约定:
付款节点:并网验收合格当年12月30日前付50%,次年同日付30%,第三年同日付清剩余20%。
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起1年;质保期内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通知施工方24小时内维修,逾期发包方可第三方维修,费用由施工方承担。
施工方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若拖欠,发包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扣除对应款项。
履行事实:电力建设公司完成全部施工,2018年11月工程经建设单位、监理、设计、勘查及能源公司多方验收合格并交付;2019年3月双方签署竣工结算单,结算总价仍为合同固定总价,结算时能源公司未提出任何扣款、质量、工资异议。然而,能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分期支付工程款,电力建设公司多次催款无果,2020年10月向山西五台县法院起诉。
前置程序:案件审理中能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主张合同签订地在河北高碑店,应移送当地法院,一审法院驳回异议,二审中院维持驳回裁定;原告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冻结能源公司对应资产并要求项目业主停止向其支付质保金。
一审原被告诉讼主张
原告(电力建设公司)诉讼请求:
判令能源公司支付全部欠付工程款9069173元。
判令能源公司支付工程欠款利息损失:
以4534586.5元为基数,2018.12.31 - 2019.8.19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
2019.8.20至款项付清,按LPR计息。
以2720751.9元为基数,2019.12.31至付清按LPR计息。
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理由:原告完整履行施工义务,工程验收合格、完成结算,被告逾期拒不付款,构成违约,应支付本金及资金利息。
在这个案件中,陈瑞俊律师凭借其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深入了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原告制定了合理的诉讼策略。他仔细研究合同条款,收集相关证据,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在面对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时,他准确引用法律条文,成功驳回了被告的异议。在主张工程欠款利息损失时,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为原告争取到了合理的利息赔偿。最终,在陈瑞俊律师的努力下,原告在案件中取得了较为理想的结果,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总结
在河北石家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陈瑞俊律师以其专业的能力、丰富的经验和独特的服务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无论是处理复杂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还是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他都能够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智慧,为当事人解决问题,避免风险。如果您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方面遇到问题,不妨联系陈瑞俊律师,他的联系电话是13331385165 ,相信他会为您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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