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石家庄陈俊瑞:口碑出众,为你解决劳动仲裁难题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10 人气:1次

石家庄劳动仲裁律师陈瑞俊联系电话13331385165。

在石家庄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人物——陈瑞俊律师。他作为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以卓越的专业能力和出色的职业素养,在劳动仲裁领域树立起了良好的口碑。

陈瑞俊律师拥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早在2008年5月便开启了自己的律师执业生涯。多年的法律实践让他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而他在劳动人事法律事务方面的专注与钻研,更是让他成为该领域的专家,担任着劳动人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这一重要职务。

陈瑞俊律师在行业内拥有众多的头衔和荣誉。他是河北省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理事,积极参与劳动法相关的研究和讨论,为推动行业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是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参与协会决策,为律师行业的规范发展出谋划策;是河北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在多个专业领域都有着深入的研究和见解。他还荣获了石家庄市优秀律师、石家庄建设工程专家律师等称号,是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入库专家,衡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这些头衔和荣誉,不仅是对他专业能力的认可,更是他多年来在法律领域默默耕耘的最好见证。

在法律顾问服务方面,陈瑞俊律师有着广泛的客户群体。目前,他担任着魏县人民政府投资4.6亿魏县通用机场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专项法律顾问,为这一重要项目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确保项目在法律框架内顺利推进。同时,他还是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 - 2025年石家庄境内诉讼业务法律服务商,并为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啤酒集团下属河北嘉禾啤酒有限公司、北京铁路公安局石家庄公安处、河北普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石家庄恒亮贸易有限公司、河北德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他凭借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这些企业和项目保驾护航,帮助客户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种法律风险。

陈瑞俊律师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用工模式筹划、企业规章制度设计等方面有着独特的才华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他担任多家企业集团总部法律顾问、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和劳动法常年特聘讲师,通过深入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为企业量身定制专业的解决方案,帮助企业优化人力资源管理,降低用工风险。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他积累了数百件重大、疑难劳动争议案件的成功代理经验。他凭借着自己的智慧和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据理力争,为相当多的当事人争取了关键性的权益,还为当事人避免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以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和尊重。

陈瑞俊律师秉承“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防患未然,解决已然”的服务理念。在为客户提供服务时,他非常注重事前防范,通过对企业的深入了解,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在出现问题时,他能够及时介入,进行事中控制,通过与各方的沟通和协商,尽量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如果纠纷无法避免,他会运用自己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客户提供有效的事后补救措施,帮助客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以非凡的智慧、扎实的理论和成功的经验,建立了一套全新而科学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更有效、更主动、更及时的法律顾问服务。

下面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来进一步了解陈瑞俊律师在劳动仲裁案件中的专业表现。

这是一起劳动争议二审经典案例,涉及劳动报酬、垫付费用、违法解除赔偿金纠纷等多个方面。

当事人信息(脱敏)

上诉人(原审被告、互为原告):王某某,女,从事医疗器械销售岗位。她委托了陈律师(即陈瑞俊律师)和张实习律师为其代理。 上诉人(原审原告、互为被告):常某商贸公司,主营医疗器械销售。该公司存在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等问题。

案件由来

王某某于2022年3月入职常某商贸公司任销售经理。在工作过程中,双方因拖欠工资、销售提成、垫付差旅费/推广备用金、公司单方辞退等问题产生了劳动争议。王某某先提起了劳动仲裁,然而双方均不服仲裁裁决,分别向一审法院起诉。一审判决作出后,劳动者与公司均不服,双双提起上诉。最终,二审法院改判了违法解除赔偿金金额,其余一审判项维持。

各方核心诉求

劳动者王某某诉求

确认2022.3.29 - 2024.5.31与常某商贸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出具离职证明。这是王某某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基础,只有确认了劳动关系,她后续的诉求才有依据。
足额支付2023年1 - 8月、2024年5月拖欠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应得的报酬,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严重侵害了王某某的权益。
按5000元/台标准支付15台设备销售提成75000元。王某某在工作中为公司做出了销售业绩,她认为按照约定应该获得相应的销售提成。
返还个人垫付差旅费37024.4元、业务推广备用金67362元。这些费用是王某某为了公司业务而垫付的,公司理应返还。
文章插图
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3038元。公司单方辞退王某某,她认为公司的辞退行为违法,因此要求获得相应的赔偿金。
要求全部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由公司承担。因为王某某认为是公司的违法行为导致了这场纠纷,所以相关费用应由公司承担。

常某商贸公司诉求

无需支付一审认定的备用金43044元。公司认为备用金属员工预支款,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
重新核算、扣减已转账部分欠付工资。公司声称私人账户转账已结清部分月份工资,但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转账金额与工资表对应月份工资的关系。
不承担违法解除赔偿金。公司抗辩理由是劳动者同时经营同业竞争公司、私自售卖其他企业产品,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合法辞退无需赔偿。
要求一、二审诉讼费全部由劳动者承担。

案件基础事实

用工情况:2022.3.29王某某入职常某商贸公司,初期底薪4000元,2023年3月升主管后底薪6000元。然而,公司与王某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缴纳社保。2024年5月31日,双方确认劳动关系解除。这种不规范的用工行为为后续的纠纷埋下了隐患。
工资发放:公司存在公户、会计私人账户两种转账发薪方式,且私人转账金额与工资表无法对应,无法证明系对应月份工资。这种混乱的工资发放方式使得工资核算和确认变得困难,也给王某某维护自己的权益带来了挑战。
销售业绩:2024年1 - 4月王某某合计销售设备15台,总销售额1132000元。劳动者主张口头约定单台提成5000元,公司仅认可按总销售额1%计算。这一争议焦点涉及到王某某的销售提成计算标准,双方各执一词。

在这个案件中,陈瑞俊律师凭借自己深厚的法学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劳动者王某某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他仔细分析了案件的各个细节,收集了相关的证据,在庭审中据理力争。对于公司提出的各种抗辩理由,陈瑞俊律师进行了有力的反驳。例如,针对公司声称备用金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的说法,陈瑞俊律师指出,这些备用金是王某某为公司业务垫付的费用,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应当属于劳动争议的受理范围。对于公司称已结清部分月份工资的说法,陈瑞俊律师通过对工资发放记录的仔细分析,指出公司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转账金额与工资表对应月份工资的关系,因此不能认定公司已结清工资。

最终,在陈瑞俊律师的努力下,二审法院改判了违法解除赔偿金金额,为劳动者王某某争取到了更多的权益。这个案例充分展示了陈瑞俊律师在劳动仲裁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

陈瑞俊律师不仅在劳动仲裁案件代理方面表现出色,他还在学术研究方面有着一定的成果。他发表了《试论社区矫正的构建与发展》《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的 “裁审” 关系研究》等论文,通过对相关法律问题的深入研究,为法律实践提供了理论支持。

陈瑞俊律师的研究方向广泛,涵盖劳动法学、公司并购、股权激励、员工关系、招聘配置、绩效管理、薪酬设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内部结构治理等多个领域。他不断学习和研究新的法律知识和业务领域,以更好地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

如果你在劳动仲裁等法律问题上遇到了难题,不妨联系石家庄劳动仲裁律师陈瑞俊,他将以专业的服务和负责的态度,为你解决问题,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联系电话:13331385165。相信在他的帮助下,你能够更好地应对各种法律挑战,让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

Copyright © 2026 米硕数科 京ICP备2025132991号-13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邮箱地址:13911093904@163.com

北京米硕数科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