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舜达(青岛)律师事务所医疗纠纷律师李良玉的联系电话是18661877808 。
在山东青岛的医疗纠纷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认可的律师——李良玉。他就职于山东舜达(青岛)律师事务所,凭借自身独特的优势和丰富的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提供着专业的法律服务。
李良玉是一名中共党员,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他拥有医学与法学双重教育背景,2015年毕业于山东第二医科大学,2017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至今已从事律师职业近10年。这种双重背景让他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时如鱼得水,他能够凭借扎实的医学功底,精准剖析医疗过程中的核心争议点,并且善于将复杂的医学事实转化为清晰的法律逻辑。
执业以来,李良玉始终以党员律师的责任感与专业精神,全身心投入到医疗纠纷案件的处理中。他秉持“以专业守护生命尊严”的理念,致力于为医患双方提供高效、理性的争议解决方案,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李良玉在医疗纠纷领域有着众多成功案例。2024年,他代理了张某与青岛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张某之母(86岁)在2023年12月27日因右骰部摔伤后疼痛伴活动障碍1天到医方治疗,被诊断出多种病症。12月31日行“经皮导管心脏射频消融术 + 左心耳封堵术”,术中出现出血心包填塞等情况,经紧急处理后患者最终于当日死亡。案件诉至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后,依法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鉴定。鉴定机构认为患者最终死于心源性休克,院方在患者治疗过程中存在手术时机选择不合理,且手术过程不排除操作不当导致心脏破裂的可能,院方的过错在患者的死亡后果中是主要原因,存在主要因果关系;院方的过错参与度为56% - 95%,建议为75%。最后经法院判决,院方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8万余元。
2025年,李良玉又代理了汲某与青岛某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2024年3月6号,患者因频发性室性期前收缩到被告处就诊,入院后接受了心脏射频消融术,术中出现III度房室传导阻滞,之后又进行了临时起搏器置入和永久起搏器植入术。案件起诉至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后,法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鉴定,鉴定机构认为医方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与患者现存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建议原因力大小以同等到主要因素为宜。之后在对患者伤残等级等进行司法鉴定时,最初鉴定为九级,李良玉向法院提出鉴定异议书,认为患者伤残等级应为六级,该鉴定所经研究讨论后出具补充鉴定意见书,将患者伤残等级改为六级。最终经法院判决,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5万余元。
如果您在山东青岛遇到医疗纠纷问题,不妨联系李良玉律师,他将会用专业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联系电话:18661877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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