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泉州市优质刑事辩护律师推荐:穆海燕为您权益保驾护航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11 人气:2次

福建今胜昔律师事务所泉州市刑事辩护律师穆海燕的联系电话是13788823351 。

在泉州市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刑事辩护律师——穆海燕。她是福建今胜昔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兼主任律师,凭借着深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发光发热。

穆海燕律师拥有法学本科学历,早在2007年就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2009年首次执业,至今已有17年的资深执业经验。她深耕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本地法律服务领域,是业内认可度极高的实力派律师。

穆海燕律师专注的核心领域广泛且专业。在经济犯罪刑事辩护方面,她擅长处理取保候审、非法经营罪、涉税案件以及企业/高管刑事合规等事务。无论是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还是在非法经营罪等复杂案件中为当事人进行有力辩护,她都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在合同纠纷领域,涉及金融欠款、企业合同欠款追讨等问题,她能够运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解决难题,追回应有的款项。在婚姻家事方面,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等问题,她也能以专业、公正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此外,她还擅长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事务、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累计服务顾问单位数百家,承办案件上千件,累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十亿。

穆海燕律师的执业特色十分鲜明。她办案踏实勤勉,对待每一个案件都全力以赴,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思维敏捷的她,能够在复杂的案件中迅速抓住关键问题,制定出有效的辩护策略。逻辑严谨是她的另一大优势,在庭审中,她的辩论条理清晰、论证有力。同时,她的实操能力极强,熟悉泉州、晋江本地司法实践与裁判思路,善于处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兼顾诉讼与非诉服务,为个人及企业提供全方位、高性价比的法律保障。

穆海燕律师在行业内也获得了众多的资质与荣誉。她当选泉州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获评“优秀律师”,担任泉州市律协第五届建设工程和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曾出席中国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高峰论坛。她历任北京海勤(厦门)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合伙人、福建玄章律师事务所主任。

穆海燕律师秉持着“专业立身、勤勉办案、诚信尽责”的执业理念,以法律之力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企业长远发展。以下通过她亲办的几个典型案例,更能体现她的专业能力和办案水平。

文章插图

在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原告某经营部与案外人存在蔬菜供货业务往来。2024年,案外人转交被告某种植公司开具的金额98200元发票,并提出让原告转账该笔款项至被告公司账户用于“过账”,承诺后续原路返还。原告于同年5月完成转账,但被告公司拒绝返还款项,原告遂起诉维权。另查明,被告公司为自然人独资企业,陈姓个人是唯一股东。穆海燕律师通过对聊天记录、交易流水等证据的细致分析,认定案涉款项为约定过账资金,并非正常货款,被告公司无合法依据占有款项,构成不当得利,需全额返还。同时,由于双方未约定还款时间,利息自原告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该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唯一股东陈姓个人无法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互独立,依法对案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最终,某种植公司十日内向原告返还982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陈姓个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在离婚纠纷案件中,原告王姓个人与被告吴姓个人登记结婚并生育两名子女。原告称双方婚前了解不足,婚后长期因琐事争吵,自2020年起分居,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双方曾约定出售共有房屋后分割房款、办理离婚,被告未按约定转付对应款项。原告诉请离婚、平均分割售房款,并主张两名子女由自己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被告答辩称双方感情未破裂,不同意离婚,并主张购房、购车存在共同债务。穆海燕律师通过对案件证据的审查,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仅能证明双方存在日常争吵,不足以证实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双方存在婚姻基础与共同家庭羁绊,仍有和好可能。最终,法院判决不准予原、被告离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原告某工程公司与被告某产业开发公司签订市政道路BT项目合同,约定由原告出资建设、被告分期回购。项目完工并竣工验收后,财政部门出具结算报告确认工程总造价。被告陆续支付部分回购款,剩余款项长期拖欠。穆海燕律师凭借其在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事务方面的专业知识,为原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在刑事辩护等法律问题上有需求,不妨联系穆海燕律师,她将以专业的服务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联系电话:13788823351 ,律所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梅岭路421号益昌大厦8楼。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

Copyright © 2026 米硕数科 京ICP备2025132991号-13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邮箱地址:13911093904@163.com

北京米硕数科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