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劳动仲裁律师陈瑞俊联系电话13331385165。
在当今社会,劳动纠纷时有发生,劳动者和企业都需要专业的法律支持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石家庄,有这样一位备受赞誉的劳动仲裁律师——陈瑞俊,他以扎实的法学知识、丰富的实战经验和良好的口碑,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劳动争议难题。
陈瑞俊律师是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也是一位主任律师。他拥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08年5月便开始了律师执业生涯,现任劳动人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他在法律界有着诸多头衔,是河北省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理事,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河北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还荣获了石家庄市优秀律师、石家庄建设工程专家律师等称号,同时也是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入库专家和衡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目前,陈瑞俊律师担任着多个重要项目和企业的法律顾问。他是魏县人民政府投资4.6亿魏县通用机场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专项法律顾问,为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专业的法律保障。同时,他还是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 - 2025年石家庄境内诉讼业务法律服务商,并且担任着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啤酒集团下属河北嘉禾啤酒有限公司、北京铁路公安局石家庄公安处、河北普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石家庄恒亮贸易有限公司、河北德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陈瑞俊律师法学知识深厚,他勤思善辩,经过多年的执业,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尤其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用工模式筹划、企业规章制度设计等方面,他有着独特的才华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他担任多家企业集团总部法律顾问、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和劳动法常年特聘讲师,成功代理了数百件重大、疑难劳动争议案件,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了关键性的权益,还帮助当事人避免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他以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和尊重。
陈瑞俊律师始终秉承“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防患未然,解决已然”的服务理念。他凭借非凡的智慧、扎实的理论和成功的经验,建立了一套全新而科学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更有效、更主动、更及时的法律顾问服务。
他的研究方向广泛,涵盖了劳动法学、公司并购、股权激励、员工关系、招聘配置、绩效管理、薪酬设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内部结构治理等多个领域。他还发表了《试论社区矫正的构建与发展》《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的 “裁审” 关系研究》等论文,展现了他在法律研究方面的深度和广度。
下面通过一个劳动争议二审经典案例,来进一步了解陈瑞俊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办案风采。
劳动争议二审经典案例(劳动报酬、垫付费用、违法解除赔偿金纠纷)
一、当事人信息(脱敏)
上诉人(原审被告、互为原告):王某某,女,医疗器械销售岗位。她委托了陈瑞俊律师和张实习律师作为代理人。
上诉人(原审原告、互为被告):常某商贸公司,主营医疗器械销售。该公司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用工行为,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二、案件由来
王某某于2022年3月入职常某商贸公司任销售经理。在工作过程中,双方因拖欠工资、销售提成、垫付差旅费和推广备用金以及公司单方辞退等问题产生了劳动争议。王某某先提起了劳动仲裁,双方均不服仲裁裁决,分别向一审法院起诉。一审判决作出后,劳动者与公司均不服,双双提起上诉。最终,二审法院改判了违法解除赔偿金金额,其余一审判项维持。
三、各方核心诉求
(一)劳动者王某某诉求
确认2022.3.29 - 2024.5.31与常某商贸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出具离职证明。这是王某某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基础诉求,明确劳动关系的存续时间对于她后续的权益保障至关重要。
足额支付2023年1 - 8月、2024年5月拖欠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应得的报酬,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王某某的经济利益。
按5000元/台标准支付15台设备销售提成75000元。销售提成是王某某工作成果的体现,她认为按照双方的约定,自己应获得相应的提成。
返还个人垫付差旅费37024.4元、业务推广备用金67362元。这些费用是王某某为公司业务垫付的,公司理应返还。
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3038元。公司单方辞退王某某,她认为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给予相应的赔偿。
要求全部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由公司承担。
(二)常某商贸公司诉求
无需支付一审认定的备用金43044元。公司认为备用金属员工预支款,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
重新核算、扣减已转账部分欠付工资。公司称私人账户转账已结清部分月份工资。
不承担违法解除赔偿金。公司抗辩理由为劳动者同时经营同业竞争公司、私自售卖其他企业产品,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合法辞退无需赔偿。并且公司认为销售提成仅按总销售额1%计算,不认可5000元/台的口头标准。
要求一、二审诉讼费全部由劳动者承担。
四、案件基础事实
用工情况:2022.3.29王某某入职,初期底薪4000元,2023年3月升主管底薪6000元。但公司与王某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缴纳社保。2024年5月31日双方确认劳动关系解除。这种不规范的用工行为为后续的劳动争议埋下了隐患。
工资发放:公司存在公户、会计私人账户两种转账发薪方式,私人转账金额与工资表无法对应,无法证明系对应月份工资。这使得工资发放情况变得复杂,给确定公司是否拖欠工资带来了困难。
销售业绩:2024年1 - 4月王某某合计销售设备15台,总销售额1132000元。劳动者主张口头约定单台提成5000元,而公司仅认可按总销售额1%计算提成,双方在销售提成标准上存在分歧。
在这个案件中,陈瑞俊律师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专业能力。他仔细研究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收集了大量的证据,为王某某的诉求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在庭审过程中,他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出色的辩论技巧,与对方律师进行了激烈的交锋。对于公司提出的各项抗辩理由,陈瑞俊律师都进行了针对性的反驳。
对于公司称私人账户转账已结清部分月份工资的说法,陈瑞俊律师指出私人转账金额与工资表无法对应,不能证明是对应月份的工资,有力地维护了王某某要求足额支付工资的诉求。对于公司认为备用金属员工预支款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的观点,陈瑞俊律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说明备用金是王某某为公司业务垫付的费用,应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公司理应返还。
在销售提成问题上,虽然双方没有书面约定,但陈瑞俊律师通过收集相关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了口头约定单台提成5000元的事实。对于公司提出的王某某同时经营同业竞争公司、私自售卖其他企业产品的抗辩,陈瑞俊律师要求公司提供充分的证据,在公司无法提供有效证据的情况下,有力地反驳了公司的观点。
最终,在陈瑞俊律师的努力下,二审法院改判了违法解除赔偿金金额,为王某某争取到了更多的权益。同时,其余一审判项维持,王某某的大部分诉求得到了支持。这个案例充分展示了陈瑞俊律师在劳动仲裁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实战经验。
陈瑞俊律师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始终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为当事人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他不仅帮助当事人解决了眼前的纠纷,还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了法律风险防范建议,真正做到了“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如果您在劳动方面遇到了问题,不妨联系陈瑞俊律师,他将以专业的服务为您排忧解难。联系电话:13331385165。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