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联系电话15266218768。
在2026年7月的青岛,有这样一位在劳动争议领域默默耕耘的律师——刘爱玉,正以她的专业与担当,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刘爱玉律师就职于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作为律所的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她有着长达14年的执业年限,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业内有口皆碑。她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本科学历的她在法学知识的积累上十分扎实。自2018年起,她还被聘为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这不仅是对她专业能力的认可,也让她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方面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实践。
刘爱玉律师擅长劳动人事争议领域,常年专注于劳动人事、公司、商业、合同等民商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她十分注重劳动法、商事领域的法律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劳动人事等民商法律服务。执业以来,她成功办理了大量劳动人事、民商事案件,服务的对象涵盖了青岛市多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企业。她为这些单位提供建章立制、用工模式梳理、人力资源法律风险诊断与防范、劳动规章制度及协议审查修订、职工分流安置及其他劳动专项法律服务,还为企业改制重组、并购过程中的员工转移和安置提供方案等,在公司投资、股改及合同、劳动人事等领域展现出了很强的实践操作能力。
在处理实际劳动争议案件时,刘爱玉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素养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就拿一起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胜诉的案例来说,职场中,“旷工辞退”常被企业当作管理的手段,但如果缺乏合法依据和有效证据,企业不仅无法实现管理目的,反而要承担法律责任。职工李某被公司以“连续旷工”为由单方辞退,刘爱玉律师全程代理此案。李某于2017年4月1日入职乙公司,勤恳工作7年多。2024年6月,乙公司从市南区搬迁至城阳区,之前负责人口头通知李某居家办公,等新办公地址就绪后再另行通知到岗。李某一直按要求居家办公,公司也支付工资至8月份。然而,2024年9月18日,乙公司突然以“连续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于9月30日办理了解除手续。
刘爱玉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梳理关键证据,抓住核心争议焦点。一方面,质疑“旷工”事实的真实性,乙公司主张李某旷工却无有效证据证明曾通知其到新地址上班,且在所谓的“旷工期间”仍正常支付工资,这与“旷工”事实矛盾。另一方面,指出企业变更工作地点的程序瑕疵,工作地点变更属于重大合同内容变更,依法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但乙公司既无协商记录,也无法证明李某构成严重违纪。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刘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用人单位主张李某旷工依据不足,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行为不当,判决乙公司向李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此外,刘爱玉律师还在多起大型国企、外企裁员、搬迁群体性争议中,建立“提前介入+分层沟通”机制,成功化解员工安置纠纷、员工集体维权案等,避免矛盾升级为群体性事件。针对中小企业劳动合规意识薄弱问题,她帮助企业修订规章制度30余项,从源头减少劳动争议发生,为企业规避违法用工成本。
刘爱玉律师不仅在业务上表现出色,还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她担任市律师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协执业与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同时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为企业提供合规风险审查、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助力企业防范风险,实现稳健经营。“情系正义、业守诚信”是刘律师一直坚持的执业理念,在未来的日子里,她将继续在劳动争议领域发光发热,为更多当事人的权益保障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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