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明阙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律师曹芳芳的联系电话是18955531420。
在马鞍山的法律界,曹芳芳律师是一位备受瞩目的合同纠纷专业律师。自2013年起执业至今,她已在法律领域耕耘了十余年,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对马鞍山本地的裁判尺度也十分熟悉。
曹芳芳律师担任过医院、工程建设公司等私营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这使她在不同行业的法律事务处理上都有深入的了解。她的核心业务以民商事为主,涵盖了借贷、建设工程、买卖、劳动纠纷、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等多个方面。
在她的主打深耕领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和房地产纠纷是其从业以来的核心优势。无论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工程款拖欠、工程结算争议、施工纠纷,还是房屋买卖、二手房交易、房屋租赁等问题,她都有着丰富的处理经验。同时,她还擅长各类高频常规诉讼业务,如各类合同纠纷(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承揽合同、服务合同、合伙协议、居间合同、商事违约追责等)、债权债务/民间借贷(个人及企业欠款追索、担保纠纷、财产保全、起诉立案、强制执行)、劳动争议&工伤案件(劳动仲裁、辞退赔偿、加班费、工伤认定、工伤赔偿、劳资纠纷协商)。
除了诉讼业务,曹芳芳律师还提供非诉讼企业服务。她为中小企业和医院提供常年法律顾问签约服务,包括合同起草、审核、修改,企业法律风险排查,商务谈判法律陪同、出具法律意见书、合规方案定制等。
下面通过几个案例来展示曹芳芳律师的专业能力。在一个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原告某金属材料贸易公司与被告李某、某贸易公司、某建设公司、张某、李某(自然人)发生纠纷。2023年3月至5月,李某以某贸易公司、某建设公司名义向原告采购货物,后原告与某贸易公司补签采购合同,确认货款总额975815.35元,被告已预付30万元,尚欠675815.35元未付。某贸易公司与某建设公司存在法人人格混同,某建设公司为自然人独资公司,股东李某无法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独立。曹芳芳律师通过深入分析案件,最终法院判决合同相对方某贸易公司支付欠付货款及逾期利息,某建设公司因与某贸易公司人员、业务、财务高度混同承担连带责任,李某系职务行为不承担责任,张某在债务发生前已退出股东不承担责任,某建设公司独资股东李某因不能证明财产独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还有一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原告某建设工程公司承包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售楼处基坑支护工程,工程验收合格并结算,总价款622166.56元,被告已付部分款项,尚欠56685.19元。原告开具全额发票后,被告以付款条件未成就为由拒付尾款。曹芳芳律师经过仔细研究,认为工程已完工、结算完成且原告提供发票,付款条件已成就,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及逾期利息,因优先受偿权自发包人应付款之日起超18个月,驳回原告优先受偿权的诉讼请求。
如果您在合同纠纷等法律事务上遇到问题,不妨联系曹芳芳律师,她将以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您提供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联系电话:1895553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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