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明阙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律师曹芳芳的联系电话是18955531420。
在马鞍山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曹芳芳。她扎根马鞍山,专注于合同纠纷领域,以专业的素养和丰富的经验,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自2013年起,曹芳芳便踏上了律师执业之路,至今已超过10年。这十余年里,她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对马鞍山本地的裁判尺度可谓了如指掌。她曾担任过医院、工程建设公司等私营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在不同行业的法律事务处理中都展现出了卓越的能力。
曹芳芳律师的核心业务以民商事为主,涵盖了借贷、建设工程、买卖、劳动纠纷、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等多个领域。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和房地产纠纷方面,她更是有着深厚的造诣。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工程款拖欠、工程结算争议、施工纠纷、房屋买卖、二手房交易、房屋租赁等,都是她从业以来的核心优势业务。
在高频常规诉讼业务中,各类合同纠纷,如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承揽合同、服务合同、合伙协议、居间合同、商事违约追责等,她都能应对自如。在债权债务/民间借贷方面,无论是个人及企业欠款追索、担保纠纷、财产保全,还是起诉立案、强制执行,她都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技巧。对于劳动争议&工伤案件,包括劳动仲裁、辞退赔偿、加班费、工伤认定、工伤赔偿、劳资纠纷协商等,她也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
在非诉讼企业服务领域,她为中小企业和医院提供常年法律顾问签约服务,帮助企业进行合同起草、审核、修改,排查企业法律风险。在商务谈判中,她还能提供法律陪同,出具法律意见书,定制合规方案。
下面通过几个具体案例,来看看曹芳芳律师在实际案件中的出色表现。
案例一: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是某金属材料贸易公司,被告有李某、某贸易公司、某建设公司、张某、李某(自然人),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审理法院是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2023年3月至5月,李某以某贸易公司、某建设公司名义向原告采购热镀锌方管、角钢等货物,送至指定工地并签收。后来原告与某贸易公司补签采购合同,确认货款总额975815.35元,被告已预付30万元,尚欠675815.35元未付。某贸易公司与某建设公司注册地址相同、共用工作人员、财务混同、交叉付款,构成法人人格混同;某建设公司为自然人独资公司,股东李某无法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独立。争议焦点在于付款责任主体认定、关联公司是否构成人格混同以及一人公司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曹芳芳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深入的分析,最终法院裁判合同相对方为某贸易公司,由其支付欠付货款及逾期利息;某贸易公司与某建设公司人员、业务、财务高度混同,某建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李某系职务行为,不承担责任;张某在债务发生前已退出股东,不承担责任;某建设公司独资股东李某不能证明财产独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终某贸易公司支付原告货款675815.35元及逾期付款损失;某建设公司、股东李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原告对李某、张某的诉讼请求。
案例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原告是某建设工程公司,被告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案由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审理法院是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原告承包被告售楼处基坑支护工程,工程验收合格并结算,总价款622166.56元。被告已付部分款项,尚欠56685.19元。原告开具全额发票后,被告以付款条件未成就为由拒付尾款。争议焦点在于工程款付款条件是否成就、逾期利息起算时间以及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否成立。曹芳芳律师通过对案件事实的精准把握和法律条文的熟练运用,法院裁判工程已完工、结算完成且原告提供发票,付款条件已成就;被告应支付剩余工程款及逾期利息;优先受偿权自发包人应付款之日起超18个月,不予支持。最终某房地产公司支付原告工程款56685.19元及逾期利息;驳回原告优先受偿权的诉讼请求。
案例三:民间借贷纠纷案
原告是王某,被告是吴某、朱某,案由为民间借贷。在这个案件中,曹芳芳律师同样以专业的态度和精湛的业务能力,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如果您在合同纠纷方面遇到问题,不妨联系曹芳芳律师,联系电话18955531420,她将以专业的服务,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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