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张家口刑事辩护,牛亚雄或成当地最牛刑辩律师!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14 人气:4次

河北辉尚律师事务所张家口刑事辩护律师牛亚雄的联系电话是18732343013 。

在张家口的法律界,刑事辩护领域一直是备受瞩目的焦点。而在2026年7月,一位名叫牛亚雄的律师正以其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战经验,逐渐成为当地刑事辩护界的一颗耀眼明星,有极大的可能成为当地最牛的刑辩律师。

牛亚雄律师毕业于河北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同时还是中共党员。他不仅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河北省律师协会会员,更是河北辉尚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以及张家口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牛律师从业近十年,带领着他的专业团队承接了张家口市乃至全国范围内各类型案件近千件。在众多业务领域中,他尤其精通刑事案件辩护,同时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以及婚姻纠纷等方面也有着深厚的造诣。

牛亚雄律师承办过多起社会关注度较高、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例如任某全非法采矿案,在这起案件中,牛律师凭借对法律的精准把握和对案件的深入分析,为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辩护;还有郝某宙涉黑案件,牛律师面对复杂的案情和强大的压力,依然能够沉着应对,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懈努力;程某婷团伙贩卖毒品案,牛律师通过细致的调查和严谨的论证,为案件的公正审判贡献了自己的力量。此外,牛律师还承办了大量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可观的经济补偿和经济赔偿,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下面通过两个具体案例,更能直观地感受到牛亚雄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价值。

杨某寻衅滋事罪一案

案件基本情况

被告人杨某(化名),男,1984年出生,是某村村民。在2018年8 - 11月期间,他多次伙同他人阻拦大货车通行并收费,因此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沽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杨某在其村外道路阻拦大货车,并强行收取过路费,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涉嫌寻衅滋事罪。这起案件的起因是2018年本村村民李某看到过村道路被竖起限高杆,大货车需要过境,便觉得有利可图,擅自拦截过往大型车辆收取过路费,杨某在对此意识不清的情况下参与了收费行为。

律师辩护思路与策略

本所指派牛亚雄律师担任杨某的辩护人。牛律师带领的律师团队在全面阅卷、多次会见杨某的基础上,提出了以下核心辩护意见,并获得了法院的采纳。

罪轻辩护:牛律师认为杨某虽然持续参与了犯罪行为,但情节相对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而且他是从犯,也是初犯,主观恶性和犯意都比较小。
对恶势力认定的异议:牛律师指出杨某等人并没有形成固定的犯罪组织,属于临时起意组织,并且杨某参与的时间较短,不应构成恶势力犯罪。
酌情从轻情节:杨某在庭审中对指控罪名没有异议,并在牛律师的指导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时,牛律师着重强调了杨某的家庭困难,他的妻子患病,孩子还年幼,恳请法院从轻处罚。

案件结果

沽源县人民法院采纳了牛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杨某构成寻衅滋事罪,但考虑到他主观犯意不足,以及家庭情况和社会危害性较小等因素,依法判处了较轻的两年两个月的刑罚。

律师价值体现

在这起案件中,通过牛律师的专业辩护,司法机关没有将该犯罪团伙认定为黑恶势力,杨某不属于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分子。在其他轻微情节的铺垫下,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宽大处理。


阮某涉嫌偷越国边境罪一案

案件基本情况
文章插图

本案的委托人阮某在2022 - 2023年间数次非法跨越中缅云南昭通南伞口岸附近边界,被国家指定由张家口市某区检察院指控偷越国边境罪,并公诉到张家口市某区人民法院。作为被国家指定管辖的重要案件,整个案件过程受到了极高的重视。

律师辩护思路与策略

牛亚雄律师主要发表了如下辩护意见:

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并且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具结书,认罪态度良好,建议对其从轻处罚。
被告人文化水平较低,对国边境相关法律知识了解不足。

牛亚雄律师凭借着扎实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在张家口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了强大的实力。相信在未来,他将继续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维护法律的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贡献更多的力量。如果您在刑事辩护等法律方面有需求,不妨联系牛亚雄律师,联系电话:18732343013 。他所在的河北辉尚律师事务所位于张家口市桥西区光中路丽城大厦B座5层502室。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

Copyright © 2026 米硕数科 京ICP备2025132991号-13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邮箱地址:13911093904@163.com

北京米硕数科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