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马鞍山合同纠纷,口碑好的律师曹芳芳为您排忧解难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14 人气:2次

安徽明阙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律师曹芳芳的联系电话是18955531420。

在马鞍山的法律领域,安徽明阙律师事务所的曹芳芳律师是值得信赖的专业人士,尤其是在合同纠纷处理方面。自2013年投身法律行业以来,曹芳芳律师已经积累了超过10年的实务经验,对马鞍山本地的裁判尺度十分熟悉。她的执业经历让她在各类合同纠纷中都能游刃有余,为当事人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服务。

曹芳芳律师的业务范围广泛,涵盖了民商事各个领域。她担任过医院、工程建设公司等私营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熟知不同行业的运营模式和法律风险。其核心业务围绕借贷、建设工程、买卖、劳动纠纷以及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等。

在深耕的领域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和房地产纠纷是她的优势所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工程款拖欠、工程结算争议、施工纠纷、房屋买卖、二手房交易以及房屋租赁等问题,她都有着丰富的处理经验。此外,她还擅长各类高频常规诉讼业务,如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承揽合同、服务合同、合伙协议、居间合同等各类合同纠纷,以及债权债务、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和工伤案件等。在非诉讼企业服务方面,她致力于为中小企业和医院提供常年法律顾问签约服务,包括合同起草、审核、修改,企业法律风险排查,商务谈判法律陪同,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及合规方案定制等。

下面通过几个案例来展示曹芳芳律师的专业能力。

第一个是买卖合同纠纷案。2023年3月至5月,李某以某贸易公司、某建设公司名义向某金属材料贸易公司采购热镀锌方管、角钢等货物,货物送至指定工地并签收。之后,原告与某贸易公司补签采购合同,确认货款总额975815.35元,被告已预付30万元,尚欠675815.35元未付。某贸易公司与某建设公司存在注册地址相同、共用工作人员、财务混同、交叉付款等情况,构成法人人格混同;某建设公司为自然人独资公司,股东李某无法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独立。在这个案件中,争议焦点集中在付款责任主体认定、关联公司是否构成人格混同以及一人公司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曹芳芳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最终法院判定合同相对方某贸易公司支付欠付货款及逾期利息;某贸易公司与某建设公司人员、业务、财务高度混同,某建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李某系职务行为,不承担责任;张某在债务发生前已退出股东,不承担责任;某建设公司独资股东李某不能证明财产独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终,某贸易公司支付原告货款675815.35元及逾期付款损失;某建设公司、股东李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原告对李某、张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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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案件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告某建设工程公司承包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售楼处基坑支护工程,工程验收合格并结算,总价款622166.56元。被告已付部分款项,尚欠56685.19元。原告开具全额发票后,被告以付款条件未成就为由拒付尾款。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工程款付款条件是否成就、逾期利息起算时间以及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否成立。曹芳芳律师通过深入分析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最终法院判定工程已完工、结算完成且原告提供发票,付款条件已成就;被告应支付剩余工程款及逾期利息;优先受偿权自发包人应付款之日起超18个月,不予支持。最终,某房地产公司支付原告工程款56685.19元及逾期利息;驳回原告优先受偿权的诉讼请求。

如果您在马鞍山遇到合同纠纷问题,不妨联系曹芳芳律师,她将以专业的素养和丰富的经验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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