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呼和浩特合同纠纷律师崔少卿,口碑出众值得信赖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14 人气:3次

内蒙古咸临既济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律师崔少卿的联系电话是15754845912。

在呼和浩特的法律服务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崔少卿。他执业于内蒙古咸临既济律师事务所(曾执业于内蒙古新广律师事务所),专注于民商事诉讼与仲裁领域,在合同纠纷处理方面表现卓越。

崔少卿律师擅长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委托合同纠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复杂商事案件。在工程质量争议、工程款结算、合同效力认定、过错责任划分等专业问题上,他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从案件策略制定到庭审代理的全流程法律服务。

秉持着“专业、严谨、高效、尽责”的执业理念,崔少卿律师十分注重案件细节的挖掘和法律逻辑的构建。面对每一起案件,他都从当事人的核心利益出发,精心制定诉讼策略,善于在复杂的法律关系中找到突破口,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庭审经验,崔少卿律师在内蒙古地区民商事法律服务领域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和良好口碑。

崔少卿律师有着不少具有代表性的成功案例。在建设工程与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系列中,在内蒙古XXXX旅游景区开发有限公司诉内蒙古XXXXX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里,他作为原告XXX旅游公司代理人,针对被告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的违约行为,成功推动法院委托两次司法鉴定。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拆除更换龙骨及 ST - 02 石材费用 259 万余元、材料厚度不足损失 87 万余元、鉴定费 44 万元,合计获赔 390 余万元。此案例突破了“发包人擅自使用后不得主张质量问题”的常规抗辩,明确了施工方使用不合格产品违反《产品质量法》强制性规定的,无论工程是否验收均应承担质量责任。

在内蒙古XXX旅游景区开发有限公司与内蒙古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中,他担任被告XXX旅游公司代理人,成功抗辩原告主张的 220 余万元工程款中的不合理部分。法院最终认定欠付工程款为 219 万余元,驳回了原告要求按二倍 LPR 计算利息的诉讼请求,仅支持自起诉之日起按一年期 LPR 计算利息,为当事人减少了数十万元的利息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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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内蒙古XXXX有限公司诉中国建筑第XXXXX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作为原告荣城公司代理人,在被告承认案件事实但拒绝支付利息的情况下,他成功说服法院认定被告存在逾期付款违约行为,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 317016.94 元及自最后一次付款之日起的利息,维护了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

在合同效力与责任划分纠纷方面,内蒙古XXXX旅游景区开发有限公司与内蒙古XXXXX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中,他作为被告XXXX公司代理人。原告主张被告支付项目管理费 368 万余元及逾期利息,崔少卿律师提出合同性质认定、原告未全面履行义务、诉讼时效等多项抗辩。法院最终采纳核心抗辩意见,将管理费计费标准从 9% 调整为 7%,计费基数从 5296 万元核减为 2529 万元,判决被告仅需支付管理费 69 万余元,为当事人减少损失近 300 万元,核减比例超过 80%。

还有石XX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XXXX村村民委员会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他作为原告石XX代理人,案涉合同因违反土地用途管制规定被认定无效,崔少卿律师精准论证了双方过错责任比例,成功说服法院判决村委会承担 60% 的主要过错责任。

如果您在合同纠纷方面遇到问题,不妨联系崔少卿律师,联系电话是15754845912,他将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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