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交通事故律师李盛联系电话18907326686。
在湖南湘潭,当人们遭遇交通事故纠纷时,有一位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出色的服务口碑,成为众多当事人的信赖之选,他就是李盛律师。
李盛律师就职于湖南唯楚(湘潭)律师事务所,是该所的专职律师。他于1981年9月11日出生,自2010年5月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0余年。在这10多年的执业生涯里,他办理了几百起案件,涵盖了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民商事以及刑事案件等众多领域,经验十分丰富,并且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湖南唯楚(湘潭)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9年,是湖南唯楚律师事务所开设的湘潭分所。律所目前拥有执业律师12名、实习律师1名以及行政辅助人员1名。这里的执业律师大多执业年限超过10年,不仅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而且均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法学理论扎实,实践能力突出。律所拥有270余平方米的办公用房,还配备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先进的办公设施,现代化的通讯和交通设备能全面及时地满足不同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该所奉行专业化分工协作、规模化经营管理的办所方针,下设公司法律事务部、行政诉讼部、金融法律事务部等多个专门法律部门,恪守律师职业道德,竭诚为委托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自成立以来,律所从未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任何处罚,也没有发生过委托人投诉事件,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好评。
下面通过两个案例,来展示李盛律师在交通事故案件处理中的表现。
案例一:九级伤残・交强险双伤者限额分摊案
原告是王某某(女),被告为张甲、张乙和人保湘潭某公司。某年2月,张甲驾驶小型汽车在人行横道碰撞了行人王某某及另一路人,造成两人受伤、车辆受损。交警认定张甲负事故全部责任,两名行人无责。事故车辆登记车主是张乙,仅在人保湘潭某公司投保了交强险,未投保商业三者险。
原告自行委托鉴定为九级伤残、误工期150日、护理期75日、营养期90日、后续治疗费3000元;被告申请重新鉴定,法院委托后仍维持九级伤残及三期结论。案件争议焦点包括伤残赔偿按城镇/农村标准、误工费务工真实性、护理费垫付抵扣、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承担等。因事故存在两名伤者,法院对交强险医疗限额、伤残限额各预留50%给另一伤者。
法院核定各项损失,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计275349.77元。最终判决人保湘潭某公司在交强险分摊限额内赔偿原告90000元;超出交强险部分及鉴定费由肇事驾驶人张甲承担,共计赔偿185349.77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肇事方承担。
案例二:十级伤残・交强险 + 足额商业三者险全额理赔案
原告戴某某(男),被告是邱某某和人保湘潭某公司。某年6月,邱某某驾驶小型汽车倒车时与骑行电动自行车的戴某某碰撞,致戴某某受伤、两车受损。交警认定邱某某全责,戴某某无责。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 + 300万商业三者险 + 医保用药附加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
原告住院117天,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误工期180日、护理期117日、营养期90日,含后续门诊及取内固定后续治疗费、额外三期15天。案件争议焦点集中在误工费按实际工资减少额计算、后续治疗费是否重复主张、取内固定三期是否重复计算、鉴定费与诉讼费承担等方面。保险公司垫付了医疗费18000元,可在赔款中抵扣。
法院核定该案件各项损失,包括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等,合计251000.65元。
如果您在湘潭遇到交通事故相关的法律问题,不妨联系李盛律师,他会用专业的知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您可以拨打他的联系电话18907326686,或者前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大道板塘段8号维也纳酒店20楼与他面谈,律所电话是0731 - 58611616,电子邮箱是879836965@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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