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郑州市离婚纠纷专业律师推荐:潘京广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16 人气:1次

河南审鉴律师事务所郑州市离婚纠纷律师潘京广的联系电话是13298351505 。

在郑州市的法律服务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关注的律师——潘京广,专职于处理离婚纠纷等各类法律事务。他是河南审鉴律师事务所的一名专职律师,办公地址位于郑州市航海东路491号院1号楼1 - 2层附8号。

潘京广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拥有多重身份。他不仅是一名专职律师,还是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调解协会的婚姻家事特邀调解员,经常参与辖区内的诉前调解、家事纠纷化解以及邻里矛盾调处工作,对基层矛盾化解机制十分熟悉,尤其擅长以调解的方式高效率、低成本地解决家事纠纷。同时,他还是郑州市市级行政执法监督员和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行政执法监督员,经郑州市司法局聘任后,依法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行为开展监督、评议和合规审查,在基层执法监督一线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熟悉行政执法实务与政策尺度。

在执业过程中,潘京广始终坚持“法理为基、情理为辅、高效维权”的理念。他扎根郑州本地法律服务一线,兼具诉讼实战、基层调解、行政执法监督三重专业优势,是一位复合型、实务型的执业律师。多年来,他深耕民商事诉讼、基层纠纷化解、行政执法合规等领域,办案风格严谨细致、务实高效。

在专业擅长领域方面,潘京广在婚姻家事纠纷处理上表现突出。像离婚纠纷、抚养权争议、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彩礼返还、遗产继承以及家庭矛盾调解等问题,都能凭借他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此外,他在民事侵权与纠纷(如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民间借贷等)、劳动工伤纠纷(劳动合同争议、工资拖欠等)、民商事合同纠纷(买卖合同、服务合同等)、行政执法合规与监督(行政行为合规咨询等)以及基层诉前调解(各类民事案件诉前调解)等方面也有着专业的能力。

下面通过一个经典案例来看看潘京广律师在离婚纠纷案件中的专业处理能力。在贾某与孟某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贾某和孟某于2020年1月协议离婚并登记,离婚协议仅分割了两套房产,约定各自存款归各自、婚内无共同债权债务。之后,贾某主张孟某婚内出轨、实施家暴,属于过错方,要求对离婚时未分割的财产按60%比例多分,涉及被告名下理财产品、公积金、对外借款债权、两台车辆、三处车位等。孟某则抗辩离婚协议已约定无共同债权债务,贾某离婚时明知财产未主张视为放弃,且离婚后已转账 + 现金补偿42.1万元,部分财产为个人财产,原告诉请无依据应全部驳回。

法院经查明,车辆方面,豫A3K726登记在贾某名下,婚内购置;豫AX3Z92登记在孟某名下,孟某主张他人赠与但无有效证据。公积金截至离婚当日孟某余额160899.62元,属婚内共同财产。对外债权方面,孟某婚内出借虎某、张某款项已有生效裁判确认债权,且离婚当日孟某出具书面承诺追回债权分给贾某50%,离婚前收回135万元,离婚后收回49万元。三处车位均为夫妻共同财产且离婚协议未约定分割。理财产品无法核实离婚当日准确市值,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分割意见。贾某认可离婚后收到孟某转账32.1万元,但双方对转账性质均无充分证据佐证,贾某提交家暴、出轨证据不足,法院不予认定过错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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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民诉法》举证规则、《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83条,因贾某无充分证据证明孟某婚内重大过错,未分割共同财产按50%均分。公积金贾某分得一半80449.81元;已收回婚内债权49万元,贾某分得24.5万元;两项合计贾某应得325449.81元,扣减孟某已转32.1万元,剩余4449.81元由孟某支付。

如果您在郑州市遇到离婚纠纷等法律问题,不妨联系潘京广律师,他将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您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法律解决方案。联系电话:1329835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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