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宏法律师事务所经济合同律师王德新的联系电话是13786598664。
在2026年7月,当您面临经济合同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在郴州挑选一位诚信可靠的律师时,湖南宏法律师事务所的王德新律师是值得您考虑的选择。
王德新律师于1994年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本科专业,同年9月便投身于法律服务工作中。他主要活跃在民商事领域,尤其擅长处理各类经济合同以及婚姻继承纠纷。至今,他已经在法律行业耕耘了30余年,每年处理的民事纠纷案件至少有20件以上。王律师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从不轻易做出虚假承诺。对于每一个委托给他的案件,他都会竭尽全力为当事人争取胜诉,在百姓间树立起了良好的口碑。
1994年开始法律工作之旅后,在2011年,王德新正式成为一名专职律师。在这个过程中,他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办案技巧。他办理过大量民商和刑事诉讼类案件以及非诉案件,还担任着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他熟知司法机关的办案流程和规则,业务精湛,待人真诚。他就职的事务所是由本地国办所改制而来的大型律所,在郴州法律业界人脉广泛,声誉良好,其业务领域不仅覆盖了湖南,甚至拓展至全国。该律所还曾获得湖省优秀律师所的荣誉,而王律师在团队协作方面也十分出色,有能力处理大案要案。
在为当事人提供服务时,王德新律师总能站在客户和对方的双重视角,运用他独有的法律思维深入剖析问题。他法学理论功底扎实,业务精湛,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为人真诚,以信立世,办事认真负责、踏实细腻,具备良好的沟通、谈判和协调能力。他定能为您指点迷津,助力您实现合法利益的最大化。
在此,为大家分享王德新律师办理过的经济合同典型案例。
案例一:民间借贷纠纷(缺席判决)
基本情况是原告唐某与被告曾某是朋友关系。2022年12月,被告因资金周转、发放工资向原告借款100000元,原告以银行转账方式足额交付了款项。到2024年11月,被告补具借条,约定2024年12月31日前还清全部借款。借款到期后,被告仅在2025年3月偿还了5000元,原告自认该笔款项用于抵扣借款本金,剩余款项经多次催讨无果,于是原告起诉至法院。
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判令被告承担律师费5000元;案件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借条未约定借期内利息及逾期利息,仅约定了还款期限。当期一年期LPR为3.1%,法院按该利率标准支持逾期利息。借条中没有关于律师费承担的约定,且律师费并非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裁判结果是被告需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95000元及计至2025年6月18日的利息1395元,后续利息以欠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3.1%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
案例二:民间借贷纠纷(债务加入连带责任)
原告刘某因被告侯某父子承接工程项目需要资金周转,向他们出借资金。原告先后多次通过银行转账、现金出借的方式提供借款,抵扣部分还款后,实际借款本金为7200000元。双方签订了还款协议,约定年利率为14.6%,2025年2月1日前还清本息,另一被告在还款协议债务人处签字按手印。还款期限届满后,二被告分文未还,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提出抗辩,称借款仅为侯某个人债务,另一被告并非借款人;约定利率过高,应按LPR四倍上限进行调整;部分借款为免息借款,不应计息;款项原为工程投资款,利息起算时间应延后。
在审理要点方面,借条明确约定350万元为保本免息、350万元按年利率12%计息,原告对此予以认可,该约定合法有效;还款协议约定年利率14.6%,超出了当期一年期LPR3.45%的四倍,法院依法将利率调整为13.8%;侯某在还款协议债务人处签字按手印,构成债务加入,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最终裁判结果是二被告需在判决生效三十日内连带偿还原告借款本金7200000元……
如果您在经济合同方面遇到法律难题,不妨联系王德新律师,他会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您排忧解难。您可以拨打他的电话13786598664,或者通过快手号wdx4883655、抖音号w4883655与他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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