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谷雨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胡本俊的联系电话是13308186380。
在四川省刑事辩护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关注的律师——胡本俊。他是中共党员,现任四川谷雨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兼刑辩委主任,同时还是成都市律协刑辩委委员。所在的律所是拥有数十家政府法律顾问的省优市律所,实力不容小觑。
胡本俊律师拥有长达20年的执业经验,是中国刑法学硕士研究生,还在清华、天普大学法学院结业,并且担任四川大学法学院、商学院特聘校外老师,以及第一、二届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其专业能力和学术素养可见一斑。
他的执业领域主要集中在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方面,曾担任多起正厅及正厅以下职务犯罪案件的辩护人,效果显著,有判决书为证,因此被誉为四川优秀职务犯罪刑辩律师之一。此外,他也涉足涉外刑民事案件和企业刑事风控领域,曾撰写了龚天龙犯抢劫罪,贩卖、制造毒品罪案死刑复核阶段辩护词。
胡本俊律师的独特之处在于,他将刑事辩护贯穿于案件全过程。他善于结合自己长期在成都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的工作经历(曾担任欧洲处、欧非处长,成都市对外友协秘书长等职,在2010年享受副局级助理巡视员经济待遇提前退休)和律师执业经验,与警官、检察官、法官、监委同志以及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交流。他能够精准挖掘辩点,力求在审查起诉阶段就解决不起诉、缓刑适用、量刑幅度等问题,发表精准的辩护意见。
下面通过几个典型案例,更能直观地了解胡本俊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辩护水平。
在周某走私贩运毒品案中,2015年四川某大学女学生周某,结识网友(一外国黑人男子)后,应对方请求帮忙送一个内装女士包等样品的行李箱到马来西亚,在吉隆坡机场被查出箱内藏有1.89公斤冰毒,被马国检方以走私贩运毒品罪名起诉。根据马来西亚法律,走私贩运冰毒50克以上将判处死刑。胡本俊律师受成都市律协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牵头组织律师团队为周某提供法律援助。他收集了周某系学生会干部、学习成绩优秀、为人善良有爱心等证据,会同当地律师向主控检察官申诉,成功说服控方将起诉罪名由走私贩运毒品罪变更为拥毒罪,最终马来西亚高等法院以拥毒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4年,避免了死刑判决。
在另一起受贿案中,胡本俊律师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通过阅卷发现,监委在向被告人宣读立案决定书和留置决定书半小时前,与被告人的谈话过程中,被告人如实交代了组织已经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还主动交代了组织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基于此,胡律师在与监委和承办检察官多次沟通交流后,提出被告人的行为符合《监察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的“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辩护意见。同时,他还指出被告人在2022年4月将其2019年、2022年2月收受的贿赂款全部退还给行贿人的行为,符合两高相关意见中“及时退还”的规定。最终,辩护人的这些意见得到采信,取得了积极的辩护效果。
还有一起原成都某某公司李某某受贿3844万元的案件,被告人除坦白交代外无其他从轻减轻情节,且未退还任何赃款。胡本俊律师作为辩护人,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发现被告人将其分得的绝大部分贿赂款用于……
如果您在刑事辩护方面有需求,不妨联系胡本俊律师,电话是13308186380,他将以专业的能力和丰富的经验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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