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河北石家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可靠律师推荐陈瑞俊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16 人气:2次

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河北石家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陈瑞俊的联系电话是13331385165 。

在当今复杂多变的商业环境中,建设工程领域的合同纠纷日益增多,这不仅关乎企业的经济利益,更影响着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对于身处河北石家庄的企业和个人来说,遇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时,一位专业可靠的律师显得尤为重要。陈瑞俊律师,作为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学知识、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卓越的专业能力,成为了众多当事人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的信赖之选。

一、陈瑞俊律师简介

陈瑞俊律师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自2008年5月开始律师执业以来,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他身兼数职,不仅是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劳动人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建设工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还在多个法律专业组织中担任重要职务。他是河北省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理事,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河北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此外,他还荣获了石家庄市优秀律师、石家庄建设工程专家律师等称号,是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入库专家,衡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陈瑞俊律师的服务客户涵盖了众多领域,他曾担任魏县人民政府投资4.6亿魏县通用机场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专项法律顾问,以及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 - 2025年石家庄境内诉讼业务法律服务商。目前,他还为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啤酒集团下属河北嘉禾啤酒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二、专业领域与服务理念

陈瑞俊律师法学知识深厚,勤思善辩,在建设工程领域、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用工模式筹划、企业规章制度设计等方面有着独特的才华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他担任多家企业集团总部法律顾问、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和劳动法常年特聘讲师,积累了数百件重大、疑难劳动争议案件的成功代理经验,为相当多的当事人争取了关键性的权益,还为当事人避免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以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和尊重。

陈瑞俊律师秉承“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防患未然,解决已然”的服务理念,以非凡的智慧、扎实的理论和成功的经验,建立了一套全新而科学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更有效、更主动、更及时的法律顾问服务。他深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不仅会给当事人带来经济损失,还可能影响企业的声誉和发展,因此他始终以客户的利益为出发点,全力以赴为客户解决问题。

三、研究方向与学术成果

陈瑞俊律师的研究方向广泛,涵盖了劳动法学、公司并购、股权激励、员工关系、招聘配置、绩效管理、薪酬设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内部结构治理等多个领域。他在学术研究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发表了《试论社区矫正的构建与发展》《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的“裁审”关系研究》等论文。这些研究成果不仅体现了他在法律领域的深入思考和探索,也为他在实际工作中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持。

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经典案例

为了更好地展示陈瑞俊律师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下面为大家介绍一起他代理的经典案例。

(一)当事人信息(脱敏处理)

上诉人(原审原告):某电力建设工程公司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瑞俊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某绿色能源科技公司 委托诉讼代理人:余某、崔律师

(二)案件基础背景

项目由来:某绿色能源科技公司、某电力建设工程公司、某工程技术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光伏扶贫总承包项目。2018年6月20日,能源公司作为发包方,与电力建设公司签订两份光伏电站施工合同,分别为4.7MW二标段、5.2MW四标段项目,工程固定总价合计9069173元,工程地点山西五台。
合同核心约定付款节点:并网验收合格当年12月30日前付50%,次年同日付30%,第三年同日付清剩余20%。
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起1年;质保期内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通知施工方24小时内维修,逾期发包方可第三方维修,费用由施工方承担。
施工方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若拖欠,发包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扣除对应款项。

履行事实:电力建设公司完成全部施工,2018年11月工程经建设单位、监理、设计、勘查及能源公司多方验收合格并交付;2019年3月双方签署竣工结算单,结算总价仍为合同固定总价,结算时能源公司未提出任何扣款、质量、工资异议。能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分期支付工程款,电力建设公司多次催款无果,2020年10月向山西五台县法院起诉。
前置程序:案件审理中能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主张合同签订地在河北高碑店,应移送当地法院,一审法院驳回异议,二审中院维持驳回裁定;原告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冻结能源公司对应资产并要求项目业主停止向其支付质保金。

(三)一审原被告诉讼主张

原告(电力建设公司)诉讼请求: 判令能源公司支付全部欠付工程款9069173元。
判令能源公司支付工程欠款利息损失: 以4534586.5元为基数,2018.12.31 - 2019.8.19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
2019.8.20至款项付清,按LPR计息。
以2720751.9元为基数,2019.12.31至付清按LPR计息。
文章插图

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理由:原告完整履行施工义务,工程验收合格、完成结算,被告逾期拒不付款,构成违约,应支付本金及资金占用利息。

在这起案件中,陈瑞俊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原告制定了详细的诉讼策略。他深入研究合同条款,收集相关证据,充分论证了原告的主张。在庭审过程中,他据理力争,清晰地阐述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有力地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部分诉讼请求,为原告挽回了经济损失。

五、结语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巨大的经济利益,选择一位专业可靠的律师至关重要。陈瑞俊律师以其深厚的法学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无论是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预防还是解决方面,他都有着独特的见解和方法。如果您在河北石家庄遇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不妨联系陈瑞俊律师,他将以专业的服务为您排忧解难。联系电话:13331385165 。相信在他的帮助下,您一定能够妥善解决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

Copyright © 2026 米硕数科 京ICP备2025132991号-13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邮箱地址:13911093904@163.com

北京米硕数科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