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马鞍山合同纠纷,靠谱律师曹芳芳为您排忧解难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17 人气:7次

安徽明阙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律师曹芳芳的联系电话是18955531420。

在2026年的7月,马鞍山地区的合同纠纷领域,安徽明阙律师事务所的曹芳芳律师正以专业和负责的态度为众多当事人排忧解难。曹芳芳律师自2013年起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的丰富经验,她十分熟悉马鞍山本地的裁判尺度、当地法院的办案流程、法官的裁判口径以及地方司法惯例,这种本土化的实操经验让她在处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时游刃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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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芳芳律师担任过医院、工程建设公司等私营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在民商事领域有着深厚的积累。其核心业务涵盖借贷、建设工程、买卖、劳动纠纷、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等多个方面。

在她的众多成功案例中,有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令人印象深刻。2023年3月至5月期间,李某以某贸易公司、某建设公司的名义向某金属材料贸易公司采购热镀锌方管、角钢等货物,货物送至指定工地并完成签收。之后,原告与某贸易公司补签采购合同,明确货款总额为975815.35元,而被告已预付30万元,尚欠675815.35元未支付。此案中,某贸易公司与某建设公司注册地址相同、共用工作人员、财务混同、交叉付款,构成了法人人格混同,且某建设公司为自然人独资公司,股东李某无法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独立。案件的争议焦点包括付款责任主体认定、关联公司是否构成人格混同以及一人公司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曹芳芳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准确把握案件要点。最终,法院判决合同相对方某贸易公司支付欠付货款及逾期利息,某贸易公司与某建设公司人员、业务、财务高度混同,某建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李某系职务行为,不承担责任;张某在债务发生前已退出股东,不承担责任;某建设公司独资股东李某不能证明财产独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起案件的完美解决,充分展现了曹芳芳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

另外,还有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某建设工程公司承包了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售楼处基坑支护工程,工程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总价款为622166.56元。被告支付了部分款项后,尚欠56685.19元未付。原告开具全额发票后,被告却以付款条件未成就为由拒付尾款。案件争议焦点集中在工程款付款条件是否成就、逾期利息起算时间以及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否成立。曹芳芳律师仔细分析案情,为原告据理力争。最终,法院认定工程已完工、结算完成且原告提供发票,付款条件已成就,被告应支付剩余工程款及逾期利息;由于优先受偿权自发包人应付款之日起超18个月,不予支持。

如果您在马鞍山遇到合同纠纷方面的问题,不妨联系曹芳芳律师,她将以专业的服务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联系电话:1895553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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