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重庆靠谱刑事辩护律师,周旭值得选择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17 人气:3次

重庆刑事辩护律师周旭的联系电话是15215220824。

在重庆的刑事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令人信赖的刑事辩护律师——周旭。他是上海正策(重庆)律师事务所的股权创始合伙人,毕业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同时也是中国律师学院律师,还是重庆市渝中区刑事专委会委员。凭借着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周旭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周旭专精于诈骗罪,涉黄涉赌犯罪,掩隐帮信犯罪,非法经营犯罪等类型的案件。他曾办理过多起无罪、不起诉、取保候审、缓刑、轻判案件,这些成功案例都见证了他的专业能力和执着精神。

在危险驾驶罪的案件中,曾有一名男子酒后驾车,血液乙醇含量达到124.9mg/100ml,被民警当场查获。周旭在为其辩护时,强调该男子犯罪情节轻微,有坦白、认罪悔罪表现,且酒精含量相对较低,最终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在诈骗罪相关案件里,案例一是某男子涉嫌诈骗罪,周旭根据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况,成功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案例二则是某女子涉嫌诈骗罪,周旭帮助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后,该女子被依法取保候审并交纳保证金五千元。

文章插图

有两名男子分别因非法收购、出售暹罗鳄制品、象牙烟嘴,涉及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周旭在为他们辩护时,考虑到二人系初犯、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犯罪较轻、无再犯罪危险,最终法院分别判处男子一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罚金一万元;男子二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四千元,涉案制品依法没收。

还有一名女子因购买走私入境的手表、珠宝销售牟利,偷逃税款48万余元,涉及走私普通货物罪。周旭依据她有坦白、认罪悔罪情节且系初犯的情况,为其争取到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三年,罚金十万元,作案手机依法没收,继续追缴违法所得的结果。

某男子设置三台赌博机供他人赌博,违法所得6200余元,周旭在其到案后退出全部违法所得的基础上,为其辩护称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最终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在一些证据不足的案件中,周旭也能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好的结果。比如,某男子涉嫌参与传销类诈骗项目,经两次补充侦查,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其主观明知及具体作用,周旭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成功让检察院决定不起诉。还有某女子涉嫌出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球蟒,经补充侦查,认定其主观明知的证据不足,周旭同样为其争取到检察院不起诉的决定。

某男子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山石,销售获利10万余元,涉及非法采矿罪。周旭考虑到他有自首、立功情节,系初犯,主动退赃、缴纳罚金并愿意修复生态,最终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三万元,违法所得及涉案石材依法追缴、没收。

多人结伙以“酒托”方式实施诈骗,其中一名男子系从犯、有坦白、认罪认罚、退赔情节,周旭为其成功争取到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三万元的判决,另有两名从犯也同步适用缓刑,其余主犯依法判处实刑。另外,某男子利用APP漏洞盗取积分套现的盗窃罪案件,周旭也凭借专业能力为其进行了有效的辩护。

如果您在刑事方面遇到问题,不妨联系周旭律师,联系电话:15215220824,他将以专业的态度和丰富的经验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

Copyright © 2026 米硕数科 京ICP备2025132991号-13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邮箱地址:13911093904@163.com

北京米硕数科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