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拉萨刑事辩护律师推荐:张晶,专业靠谱护您权益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18 人气:1次

四川明炬(拉萨)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张晶的联系电话是13638910326 。

在拉萨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刑事辩护律师——张晶。他以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张晶律师,男,汉族,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他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专业知识扎实,对民事、刑事、行政等领域的法律知识都能熟练掌握。

张晶律师的职业生涯丰富且精彩。2014年,他在西藏自治区某基层人民检察院侦监科工作,任职期间办理了西藏首起电信诈骗案件、交警大队某公职人员过失致人死亡案件,还参与办理了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等。这些经历让他积累了宝贵的办案经验,也为他日后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9年6月至2021年6月,他在西藏法鉴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助理、专职律师工作,2023年9月起,他在四川明炬(拉萨)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

在刑事辩护领域,张晶律师成绩斐然。他先后代理了黑社会性质犯罪、毒品犯罪、危险驾驶、盗窃、诈骗、故意伤害、贪污受贿、危险驾驶罪等各类刑事案件三十余起。他为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十余名犯罪嫌疑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认罪认罚提供法律帮助,并见证了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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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起行政赔偿案为例,赵某与案外人存在借贷关系,以案外人房屋设定抵押,房管部门核发房屋他项权证(债权50万元),法院生效判决确认赵某享有优先受偿权。但因案外人涉其他执行案件,法院向自然资源局查询涉案房屋权属,该局出具无抵押登记的查询证明,法院依据该证明查封并拍卖房屋,赵某优先受偿权完全落空。此前生效行政判决已确认自然资源局出具无抵押查询证明的行政行为违法,房管局未移交抵押电子档案、自然资源局未尽审慎审查义务,共同导致错误。赵某就民间借贷执行案件已被法院终结本次执行,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张晶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赵某进行辩护。最终,法院认定赔偿构成要件成立,即行政机关违法履职、债权人存在实际损失、违法行为与损失具有直接因果关系,符合国家赔偿条件。出具错误查询证明的自然资源局为赔偿主体,与房管局的内部档案交接问题,不能对抗外部赔偿责任。赔偿范围以直接损失为限,包括抵押债权本金50万元、对应利息以及资金占用利息,合计赔偿703,552.21元。法院撤销一、二审驳回赔偿请求的判决,责令拉萨市某自然资源局三十日内赔偿赵某703,552.21元。

除了刑事辩护,张晶律师在其他领域也有着出色的表现。在民事方面,他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期间,审查了各类合同并提出相关法律意见,参与政府矛盾纠纷化解、列席政府重大决策会议、对政府及直属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并提出法律意见、对政府职责进行合法性审查等;审查建设工程合同,参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参与顾问公司工伤调解、劳动纠纷诉讼,对顾问单位进行法制宣传等;为顾问单位提供股权投资等方面法律服务;代表顾问公司参与业务谈判、工伤(亡)案件谈判;接受司法部门委托,代理民工劳务工资诉讼五十余件。在法律顾问方面,他先后担任过20余家政府及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包括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林周县人民政府、拉萨中学、那曲市水利局、那曲市生态环境局等。在银行金融方面,他曾为邮储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张晶律师还担任着拉萨市律师协会律师维权工作专门委员会委员、教育培训考核工作专门委员会委员、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西藏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等职务。如果您在刑事方面遇到法律问题,不妨联系张晶律师,他会以专业的态度和精湛的技艺,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363891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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