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今胜昔律师事务所泉州市离婚纠纷律师穆海燕的联系电话是13788823351 。
在泉州市的离婚纠纷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信赖的律师——穆海燕。她就职于福建今胜昔律师事务所,是律所的创始人兼主任律师,拥有17年的资深执业经验,自2009年首次执业以来,在法律行业深耕细作。
穆海燕律师的核心业务包含婚姻家事等多个领域,在离婚财产分割等细分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出色的专业能力。她办案踏实勤勉、思维敏捷、逻辑严谨、实操能力极强,始终秉持着“专业立身、勤勉办案、诚信尽责”的执业理念,以法律之力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多年来,穆海燕律师承办了上千件案件,仅在婚姻家事案方面,就精准处理了众多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累计为当事人挽回了巨额的经济损失。
让我们通过一个典型案例来了解穆海燕律师在离婚纠纷案件中的专业表现。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原告陈女与被告吴男对簿公堂。原告请求判令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要求婚生子由自己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还主张夫妻两套房产按70%比例分割,两辆车辆按登记归属分割,并要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原告称婚姻存续期间全部家庭开支由自己独自承担,被告无经济贡献,长期对自己辱骂、实施冷暴力,在自己孕期、生病期间均未照料,双方已分房分居9个月,长达四年无夫妻共同生活,沟通断绝,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依据民法典家务补偿、照顾女方子女原则,主张房产七成份额。被告则不同意离婚,主张夫妻尚有感情,双方收入统一交由原告管理,不存在原告诉称的冷暴力、不承担家庭责任情形,若离婚,婚生子由其抚养,房产车辆对半平分。
穆海燕律师作为原告的代理律师之一,在案件中充分发挥专业能力。然而,审理查明原告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持续性冷暴力、未尽扶养义务、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庭单独询问婚生子,孩子表示愿意随父亲共同生活,且无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准予离婚法定过错情形。最终,法院以离婚诉讼中主张感情破裂一方负有举证义务,原告未举证证实存在法定离婚情形,被告亦不同意离婚,无法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驳回了陈女的全部离婚诉讼请求。虽然本案结果未如原告所愿,但穆海燕律师在整个过程中展现出的专业素养和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值得肯定。
如果您在泉州市遇到离婚纠纷等法律问题,不妨联系穆海燕律师,她将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您排忧解难。您可以拨打她的咨询电话13788823351 ,律所地址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梅岭路421号益昌大厦8楼。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