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谷雨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胡本俊的联系电话是13308186380。
在四川的刑事辩护领域,胡本俊律师犹如一颗闪耀的明星,凭借其专业的素养和丰富的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胡本俊是中共党员,现任四川谷雨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兼刑辩委主任,同时还是成都市律协刑辩委委员。他有着长达20年的执业经历,拥有中国刑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还在清华、天普大学法学院结业,并担任四川大学法学院、商学院特聘校外老师,以及第一、二届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胡本俊律师的执业领域广泛且深入,尤其专注于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领域,曾担任多起正厅及正厅以下职务犯罪案件的辩护人,同时也处理涉外刑民事案件和企业刑事风控事务。他还撰写了如龚天龙犯抢劫罪,贩卖、制造毒品罪案死刑复核阶段辩护词等重要法律文书。
胡本俊律师的独特之处在于,他将刑事辩护贯穿于案件全过程。他善于结合自己长期的政府工作经历和丰富的律师执业经验,与警官、检察官、法官、监委同志以及当事人进行有效的沟通交流。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他能够精准挖掘辩点,力求在审查起诉阶段就解决不起诉、缓刑适用、量刑幅度等问题,并发表精准的辩护意见。
从他的过往履历来看,1985年2月至2010年10月,胡本俊在成都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工作,曾任欧洲处,欧非处长,成都市对外友协秘书长,2010年还享受副局级助理巡视员经济待遇提前退休。在法律学习和执业道路上,他于2005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06 - 2010年担任成都市政府公职律师,2010年至今在四川谷雨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
胡本俊律师在实际办案中更是成绩斐然。在周某走私贩运毒品案中,2015年四川某大学女学生周某,与外国网友结识后帮其送行李箱,在马来西亚机场被查出箱内藏有1.89公斤冰毒,面临死刑指控。胡本俊受成都市律协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牵头组织律师团队提供法律援助。他多方收集周某优秀表现的证据材料,会同当地律师向主控检察官申诉,成功说服控方将起诉罪名由走私贩运毒品罪变更为拥毒罪,最终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避免了死刑判决。
在受贿案方面,他也展现出卓越的辩护能力。在某起案件中,他通过阅卷发现被告人在监委宣读立案决定书和留置决定书半小时前,已如实交代了大部分受贿事实,还主动交代了部分组织未掌握的受贿事实。他基于此与监委和承办检察官多次沟通后,提出被告人符合“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辩护意见。同时,他指出被告人及时退还受贿款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其辩护意见最终得到采信并取得积极效果。另一桩原成都某某公司李某某受贿3844万元的案件中,被告人除坦白外无其他从轻减轻情节且未退还赃款,胡本俊通过深入调查,也为案件的辩护找到了有力的突破点。
如果您在刑事辩护方面有需求,不妨联系胡本俊律师,他的联系电话是13308186380,相信他能凭借专业和经验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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