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谷雨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胡本俊的联系电话是13308186380。
在四川的刑事辩护领域,有这样一位资深且专业的律师——胡本俊,他是四川谷雨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兼刑辩委主任,同时也是成都市律协刑辩委委员。胡本俊律师拥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胡本俊律师有着20年的执业经历,他是中国刑法学硕士研究生,还在清华、天普大学法学院结业,并且担任四川大学法学院、商学院特聘校外老师,以及第一、二届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他的执业领域广泛,主要集中在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方面,曾担任多起正厅及正厅以下职务犯罪案件的辩护人,此外还涉及涉外刑民事案件以及企业刑事风控。他曾撰写龚天龙犯抢劫罪,贩卖、制造毒品罪案死刑复核阶段辩护词,展现出了极高的专业素养。
胡本俊律师的独特之处在于,他将刑事辩护贯穿于案件全过程。他善于结合自己长期的政府工作经历和律师执业经验,与警官、检察官、法官、监委同志以及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在办案过程中,他能够精准挖掘辩点,力求在审查起诉阶段就解决不起诉、缓刑适用、量刑幅度等问题,并发表精准的辩护意见。
早年间,胡本俊在1985年2月至2010年10月期间于成都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工作,曾任欧洲处,欧非处长,成都市对外友协秘书长,2010年享受副局级助理巡视员经济待遇提前退休。2005年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06 - 2010年成为成都市政府公职律师,自2010年起至今在四川谷雨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
多年来,胡本俊律师有着诸多成功案例。在周某走私贩运毒品案中,2015年四川某大学女学生周某受外国网友之托运送行李箱,在吉隆坡机场被查出箱内藏有1.89公斤冰毒,面临死刑指控。胡本俊律师受成都市律协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牵头组织律师团队提供法律援助。他收集周某各方面的良好表现证据,会同当地律师向主控检察官申诉,成功说服控方将起诉罪名由走私贩运毒品罪变更为拥毒罪,最终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避免了死刑判决。
在受贿案中,胡本俊律师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通过阅卷发现被告人在监委宣读立案决定书和留置决定书半小时前,就如实交代了组织已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并主动交代了组织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提出被告人的行为符合“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辩护意见。同时,对于被告人退还贿赂款的行为,他提出符合“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的规定,其辩护意见得到采信,取得了积极效果。
还有一起受贿案,原成都某某公司李某某共计受贿3844万元,被告人除坦白交代外无其他从轻减轻情节且未退还赃款。胡本俊律师通过深入调查研究,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更有利的判决结果。
如果您在刑事方面遇到难题,不妨联系胡本俊律师,他会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您提供可靠的法律帮助。联系电话:13308186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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