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明阙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律师曹芳芳的联系电话是18955531420。
在马鞍山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合同纠纷律师——曹芳芳。她自2013年起开始执业,至今已积累了超过10年的实务经验,对马鞍山本地的裁判尺度了如指掌。
曹芳芳律师担任过众多私营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其中包括医院、工程建设公司等不同行业。她的核心业务主要集中在民商事领域,涵盖了借贷、建设工程、买卖、劳动纠纷以及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等多个方面。
在她的执业生涯中,有不少成功案例值得我们关注。
先来看一个买卖合同纠纷案。2023年3月至5月期间,李某以某贸易公司、某建设公司的名义向某金属材料贸易公司采购热镀锌方管、角钢等货物,并送至指定工地签收。之后,原告与某贸易公司补签了采购合同,确认货款总额为975815.35元,被告已预付30万元,尚欠675815.35元未付。某贸易公司与某建设公司存在注册地址相同、共用工作人员、财务混同、交叉付款等情况,构成法人人格混同;某建设公司为自然人独资公司,股东李某无法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独立。在这个案件中,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付款责任主体认定、关联公司是否构成人格混同以及一人公司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曹芳芳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经验,最终法院判决合同相对方某贸易公司支付欠付货款及逾期利息;某贸易公司与某建设公司人员、业务、财务高度混同,某建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李某系职务行为,不承担责任;张某在债务发生前已退出股东,不承担责任;某建设公司独资股东李某不能证明财产独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终,某贸易公司支付原告货款675815.35元及逾期付款损失;某建设公司、股东李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原告对李某、张某的诉讼请求。
再看一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原告某建设工程公司承包了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售楼处基坑支护工程,工程验收合格并结算,总价款622166.56元。被告已付部分款项,尚欠56685.19元。原告开具全额发票后,被告以付款条件未成就为由拒付尾款。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工程款付款条件是否成就、逾期利息起算时间以及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否成立。曹芳芳律师深入分析案件情况,最终法院认定工程已完工、结算完成且原告提供发票,付款条件已成就;被告应支付剩余工程款及逾期利息;优先受偿权自发包人应付款之日起超18个月,不予支持。最终,某房地产公司支付原告工程款56685.19元及逾期利息;驳回原告优先受偿权的诉讼请求。
除了上述案例,曹芳芳律师在债权债务/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工伤案件等方面也有着丰富的经验。她还为中小企业、医院提供常年法律顾问签约服务,包括合同起草、审核、修改,企业法律风险排查,商务谈判法律陪同、出具法律意见书、合规方案定制等非诉讼企业服务。
如果您在马鞍山遇到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不妨联系曹芳芳律师,联系电话18955531420,她将以专业的服务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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