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山东泰安刑事辩护律师刘伦:实战出色,为当事人权益护航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25 人气:0次

山东泰安刑事辩护律师刘伦联系电话18853810068

在2026年7月的山东泰安司法领域,刑事辩护律师刘伦凭借出色的实战表现,成为当事人权益的坚定护航者。刘伦拥有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是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级企业合规师以及专利代理师。他身兼数职,不仅是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主任、青年文体委员会副主任,还是泰安市岱岳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理事、泰安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以及泰山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并且在2022年度和2023年度荣获泰安市优秀律师称号。

自2016年起,刘伦多次参加山东省律师协会举办的刑事辩论赛,在2018年参加华东六省一市辩论赛时,他所在的团队荣获“团体优秀奖”,个人荣获“优秀新人奖”。此外,他还是泰安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和泰安市法治医保志愿服务团成员。

接下来看看刘伦律师在一些经典案例中的精彩表现。

案例一:于某某及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案情简介

于某某从事物流运输行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购买了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税务局发现后移交公安机关,于某某因此被采取强制措施。

文章插图

办案过程

刘伦律师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介入此案,担任于某某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他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刘伦律师认为于某某从事物流行业属正当经营,购买发票数额不大,对国家金融监管和抵扣税款损害较小。经过他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并提交书面法律意见,承办检察官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同意对于某某和其公司进行合规审查,审查通过后最终对于某某作不起诉的决定。

辩护思路

刘伦律师认为于某某的行为虽符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构成,但犯罪数额和情节危害性不大,不应当被批准逮捕。

客观上,于某某并非直接从事经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其成立公司后一直从事物流行业,未进行任何违法行为,公司已成立多年,且常年正常经营物流业务,只是应某些客户需求购买了部分发票。
主观上,于某某购买发票并非为了抵扣,而是满足客户需求,主观上并非积极寻求犯罪。
于某某的行为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较小,不应受到刑法处罚。
于某某涉嫌罪名和事实不符合法定的逮捕条件,不具有逮捕必要性,请求相关部门对其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案例二:张某某涉及烟草非法经营罪 前期在侦查阶段,刘伦律师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最终促使公安机关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自由的处理结果。

案例三:陈某某涉及外汇对敲非法经营罪 在案件进入公诉阶段后,刘伦律师进行流水分析,剔除相应的非对敲的流水事实,成功帮助被告人争取到缓刑的判决。

案例四:张某某涉嫌挪用公司公款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 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刘伦律师多次与公安机关及其后期检察院沟通,在当事人偿还公司款项后,最终争取到不起诉的结果。

案例五:巩某某涉嫌贷款诈骗罪 刘伦律师在公诉阶段介入后,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剔除合法的支出流水金额,最终帮助被告人争取到了缓刑的判决。

刘伦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战经验以及对当事人权益的执着追求,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卓越的能力,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赢得了广泛的认可和赞誉。如果您在刑事法律方面有需求,可拨打刘伦律师的联系电话1885381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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