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舜达(青岛)律师事务所医疗纠纷律师李良玉的联系电话是18661877808 。
在山东青岛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李良玉,他在医疗纠纷领域凭借出色的专业能力和令人称赞的口碑,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坚实可靠的法律支持。
李良玉,男,中共党员。他拥有独特且难得的医学与法学双重教育背景,2015年毕业于山东第二医科大学,2017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从事律师职业近10年来,他将主要精力专注于医疗纠纷领域。凭借扎实的医学功底,他能够精准地剖析医疗过程中的核心争议点,把复杂的医学事实转化为清晰易懂的法律逻辑,让案件的处理更加高效和准确。
执业以来,李良玉始终以党员律师的责任感和专业精神严格要求自己,代理了大量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他秉持着“以专业守护生命尊严”的理念,致力于为医患双方提供高效、理性的争议解决方案,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他的成功案例更是彰显了他在医疗纠纷领域的实力。2024年,他代理了张某与青岛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张某之母(86岁)于2023年12月27日因右骰部摔伤后疼痛伴活动障碍1天到医方治疗,被诊断为多种疾病。于12月31日行“经皮导管心脏射频消融术 + 左心耳封堵术”,术中出现出血心包填塞等情况,虽经一系列治疗但患者仍于当日死亡。案件诉至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后,依法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鉴定。鉴定机构认为患者最终死于心源性休克,院方在患者治疗过程中存在手术时机选择不合理,且手术过程不排除操作不当导致心脏破裂的可能,院方的过错在患者的死亡后果中是主要原因,存在主要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为56% - 95%,建议为75%。最终经法院判决,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8万余元。
2025年,他又代理了汲某与青岛某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2024年3月6号,患者因频发性室性期前收缩到被告处就诊,入院后于2024年3月7日局麻下行心脏射频消融术,术中出现III度房室传导阻滞,后续进行了一系列治疗。案件起诉至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后,法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鉴定。鉴定机构于2025年3月10日作出鉴定意见书,认为医方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与患者现存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建议原因力大小以同等到主要因素为宜。之后又委托鉴定机构对患者伤残等级等进行司法鉴定,最初鉴定患者伤残等级为九级,李良玉律师向法院提出鉴定异议书,认为患者伤残等级应为六级,后该鉴定所经研究讨论后出具补充鉴定意见书,将患者伤残等级鉴定为六级。最终经法院判决,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5万余元。
如果您在山东青岛遇到医疗纠纷方面的问题,不妨联系李良玉律师,他会用专业和责任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联系电话:18661877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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