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舜达(青岛)律师事务所医疗纠纷律师李良玉的联系电话是18661877808 。
在医疗纠纷错综复杂的领域中,有这样一位专业律师凭借着自身的实力与担当脱颖而出,他就是山东舜达(青岛)律师事务所的李良玉律师。
李良玉律师有着独特的教育背景。他于2015年毕业于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又在2017年顺利取得律师执业资格,兼医学与法学的双重知识体系于一身。这种复合型的学识结构让他在处理各类医疗纠纷案件时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近10年的律师职业生涯里,他心无旁骛地专注于医疗纠纷领域。凭借扎实的医学功底,他能够在众多复杂的医疗事实中精准地找到核心争议点,并巧妙地将这些复杂的医学事实转化为清晰的法律逻辑。
李律师作为中共党员,始终以党员律师的责任感与专业精神严格要求自己。在他执业的这些年里,代理了大量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每一个案件,他都全力以赴,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秉持着“以专业守护生命尊严”的理念,致力于为医患双方提供高效、理性的争议解决方案。
在他众多成功的代理案例中,有两个案例格外引人关注。2024年,他代理了张某与青岛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张某的母亲(86岁)在2023年12月27日因右骰部摔伤后疼痛伴活动障碍到医方治疗。患者本身病情复杂,被诊断出多种病症,其中就包括右股骨颈骨折、左侧人工髋关节等。在进行“经皮导管心脏射频消融术 + 左心耳封堵术”时,术中出现出血心包填塞的危急情况。尽管医院进行了心包穿刺引流术,但情况并未好转,而后又进行了一系列手术,可患者最终还是于当日死亡。
案件诉至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后,李律师积极推动依法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鉴定。鉴定机构经过严谨的分析认为,患者最终死于心源性休克,院方在患者治疗过程中存在手术时机选择不合理的问题,并且手术过程不排除操作不当导致心脏破裂的可能。最终鉴定结果为院方的过错在患者的死亡后果中是主要原因,存在主要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为56% - 95%,建议为75%。最终,经法院判决,医院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8万余元。
还有2025年代理的汲某与青岛某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2024年3月6号,患者因频发性室性期前收缩到被告处就诊,入院第二天就在局麻下行心脏射频消融术,然而术中却出现了III度房室传导阻滞的情况。医院随后给予置入临时起搏器,又于3月15日在局麻下行永久起搏器植入术。
案件起诉至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后,法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鉴定。鉴定机构于2025年3月10日作出鉴定意见书,认为医方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与患者现存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以同等到主要因素为宜。后来又委托鉴定机构对患者伤残等级、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进行司法鉴定。青岛某司法鉴定所最初出具的鉴定意见认为患者III度房室传导阻滞并永久起搏器植入术后目前致残程度为九级。但李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判断,向法院提出鉴定异议书,认为患者伤残等级应为六级。在他的坚持下,该鉴定所经研究讨论后出具补充鉴定意见书,将患者的致残程度鉴定为六级。最终,经法院判决,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5万余元。
如果您在医疗纠纷方面遇到难题,不妨联系李良玉律师,他会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您的维权之路保驾护航。联系电话:18661877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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