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刑事辩护律师刘伦联系电话18853810068
在山东泰安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刑事辩护律师——刘伦,他凭借丰富的实战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素养,始终致力于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刘伦拥有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是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同时还是高级企业合规师、专利代理师。他现任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主任,青年文体委员会副主任,泰安市岱岳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理事,泰安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泰山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并且在2022年度和2023年度荣获泰安市优秀律师的称号。
自2016年起,刘伦多次参加山东省律师协会举办的刑事辩论赛,在2018年参加华东六省一市辩论赛时,他所在的团队荣获“团体优秀奖”,个人也荣获“优秀新人奖”。此外,他还是泰安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和泰安市法治医保志愿服务团成员。
下面通过几个经典案例来了解刘伦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办案风采。
案例一:于某某及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某某从事物流运输行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购买了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税务局发现后移交公安机关,于某某因此被采取强制措施。刘伦律师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作为于某某的辩护人。他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刘律师认为于某某从事物流行业正当经营,购买发票数额不大,对国家的金融监管和抵扣税款损害较小。经他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并提交书面法律意见后,承办检察官采纳了辩护意见,同意对于某某和其公司进行合规审查,审查通过后最终对于某某作不起诉的决定。刘律师的辩护思路清晰,他认为于某某的行为虽符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要件,但犯罪数额和情节危害性不大,不应当被批准逮捕。客观上,于某某并非直接从事虚开业务,其公司多年来一直正常经营物流业务,只是应客户需求购买了部分发票;主观上,于某某购买发票并非为了抵扣,而是满足客户需要,并非积极寻求犯罪;于某某的行为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较小,不应受刑法处罚,且不符合法定逮捕条件,无逮捕必要。
案例二:张某某涉及烟草非法经营罪。在侦查阶段,刘伦律师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最终促成公安机关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自由的候审环境。
案例三:陈某某涉及外汇对敲非法经营罪。案件进入公诉阶段后,刘伦律师进行流水分析,剔除了相应的非对敲的流水事实,成功帮助被告人争取到缓刑判决。
案例四:张某某涉嫌挪用公司公款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公安机关立案后,刘伦律师多次与公安机关及后期的检察院沟通,在当事人偿还公司款项后,最终为其争取到不起诉的结果。
案例五:巩某某涉嫌贷款诈骗罪。刘伦律师在公诉阶段介入后,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剔除合法的支出流水金额,最终帮助被告人争取到缓刑判决。
刘伦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战经验和高度的责任心,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刑事辩护服务,在山东泰安的法律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如果您在刑事法律方面有需求,不妨联系刘伦律师,联系电话:18853810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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