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7 月武汉市靠谱商业地产律师推荐:吴灿江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26 人气:1次

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商业地产律师吴灿江的联系电话是 13307179267 。

在武汉市商业地产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关注的专业律师——吴灿江。他是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拥有着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和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

吴灿江律师有着令人瞩目的学历背景,他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法学硕士,同时还具备华中农业大学农学学士的学位。自 2002 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以来,他已经在法律行业深耕了 24 年。他具备极强的业务工作能力,能够运用中英文双语开展工作,这也为他处理涉外相关的法律事务提供了便利。

在专业领域方面,吴灿江律师擅长公司并购、外商投资、房产开发、涉外民商事、知识产权等法律服务领域,尤其是在商业地产领域,他有着独特的见解和丰富的经验。他现任近二十家全国知名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他严谨踏实、细致负责,赢得了客户的广泛好评。

吴灿江律师在社会上也有着诸多兼职和荣誉。他担任第七届湖北省律协国际商事专委会副主任、第五届武汉市律师协会涉外委员会副主任,还是武汉市民进委员会律师公益团成员。此外,他还在多个机构担任重要职务,如 2015 年 10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被聘请为“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被聘请为“武汉统一战线智库专家”等。这些荣誉和兼职不仅是对他专业能力的认可,也为他积累了更加丰富的社会经验。

文章插图

下面通过一个经典案例来进一步了解吴灿江律师在商业地产法律领域的能力。在武汉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某某食品有限公司、中山市某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中,吴灿江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辩护能力。武汉某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独占许可方式获得某注册商标的维权权利,而广州某某食品有限公司、中山市某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在生产、销售的预包装瓶装茶饮料上,突出使用该标识,广州某某食品有限公司还将该标识登记为企业字号,并在被诉商品上使用该企业名称。

在辩护思路上,吴灿江律师首先在权利基础与诉讼路径选择方面,核心策略是主张通过认定驰名商标实现“跨类保护”,认为被诉商品与武汉某某科技有限公司服务不类似,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现行有效,请求法院认定该商标为驰名商标,以禁止被告在不类似商品上的使用行为。同时,也提供大量证据证明商标在服务上的高知名度,这对判断商品/服务类似及混淆可能性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在论证商标知名度的核心证据与理由方面,指出该商标使用时间长、范围广,自 2012/2013 年起持续使用,至诉讼时全国加盟店超 5700 家,覆盖绝大部分省份;宣传投入大、影响广,通过网络、地铁、媒体等多渠道进行大量广告推广;市场声誉好,获得了“中国茶饮十大品牌”等行业荣誉,在相关公众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商标具有较强显著性,该标识为臆造词,经长期使用与原告建立了唯一对应关系。此外,还揭露与指控了广州某某食品有限公司、中山市某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的主观恶意,包括完全模仿、宣传用语抄袭、注册行为不合常理、违反诚信诉讼等关键点。在关于共同侵权与赔偿的论证上,通过产品包装标注及两公司关联关系,主张其系共同侵权,并在无法精确计算损失或获利时,请求合理的赔偿。

如果您在商业地产领域遇到法律问题,不妨联系吴灿江律师,他的联系电话是 13307179267 ,相信他能够为您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

Copyright © 2026 米硕数科 京ICP备2025132991号-13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邮箱地址:13911093904@163.com

北京米硕数科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