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刑事辩护律师张涛联系电话13937371854。
在2026年7月份,新乡市一位备受瞩目的刑事辩护律师张涛,凭借着出众的口碑,持续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张涛就职于河南博苑律师事务所,担任党支部书记、执行主任。他是郑州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自1999年开始执业,在二十余年的执业生涯里,无论是法学理论研究,还是法律实务操作,都有着深厚的造诣。尤其在刑事、商事、侵权等法律事务方面表现卓越。多年来,他办理案件超过千件,还担任近二十家单位的法律顾问,为这些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提供了切实有效的法律帮助,成功避免和挽回的经济损失高达上千万元。
张涛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已有26年,法学理论基础扎实,办案经验十分丰富。他擅长处理各类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包括职务犯罪、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故意杀人罪、诈骗类犯罪等。在辩护过程中,他始终坚持“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宽严相济”的辩护理念,精准把握案件事实、证据与量刑情节,全心全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新乡地区口碑极佳的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张涛不仅在业务上表现出色,还身兼多个社会职务。他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获嘉县第十届委员会政协委员、新乡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新乡市律师协会县域工作委员会主任、河南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新乡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同时还是河南省律师协会县域工作委员会执行委员、新乡市仲裁委仲裁员、获嘉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获嘉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他曾被《新乡日报》专题报道,坚守基层法治一线26年,专注于刑事辩护与民生法律服务,善于把法律知识以通俗易懂的方式传达给百姓,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民事疑难案件,为当事人挽回了重大损失。其承办的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故意杀人等典型刑事案件,还被作为司法示范案例,彰显了专业刑事辩护的价值。此外,他长期参与刑事法律普法宣讲活动,助力提升群众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在业内,张涛被公认为是新乡县域刑事辩护的优秀律师,他证据审查严谨、辩护思路精准、庭审表现专业,深受同行与司法机关的认可。当事人对他的评价也非常高,称赞他“把案件当人生大事办”,尽职尽责、专业靠谱,成功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罪轻、缓刑等从宽处理结果。基层百姓也对他赞誉有加,认为他坚守法治初心,兼顾法理与情理,既维护了法律尊严,又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是值得信赖的刑事法律守护者。
张涛还获得过众多荣誉,包括河南省律师协会、新乡市律师协会优秀律师,新乡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新乡市律师行业标兵,律师宣传、理论调研先进个人等,并且连年荣获市级、县级律师行业的重磅表彰。
下面以张涛律师办理的一起故意杀人罪经辩护后改判为防卫过当的案件为例,来进一步了解他的专业能力。
案情简介
被告人职某一与被害人职某二(兄长)、职某三(侄子)系亲属关系,三方长期因家庭赡养、家产分配等琐事积累了尖锐矛盾,邻里及家庭关系一直处于紧张状态。案发当日,被害人职某二饮酒过量,因父母赡养事宜与家人发生激烈争执,情绪失控后动手殴打年迈的父亲,严重伤害了亲属的人身安全,违背了家庭伦理。
被告人职某一见状后,上前劝阻、制止兄长的施暴行为,这一行为激化了双方的矛盾。醉酒后的职某二情绪极度亢奋,不计后果,随即伙同侄子职某三,分别手持四齿铁叉、菜刀两种致命凶器,强行闯入职某一自家院内,肆意寻衅滋事。在冲突过程中,被害人职某二率先持铁叉猛烈攻击职某一的面部,直接导致职某一身体受伤,生命安全遭受了紧迫的现实危险。
面对二人持械的持续围攻和暴力行凶,被告人职某一情急之下就地拾取刀具进行反击,先后对两名侵害人进行捅刺,最终造成职某二、职某三二人当场死亡。案发后,被告人惊慌失措,逃离现场并隐匿行踪,该案长期未破,直至2023年,公安机关全力追逃,将潜逃多年的职某一抓获归案,案件正式进入刑事诉讼程序。
辩护核心意见
张涛律师在辩护过程中提出,二被害人深夜持致命凶器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主动追逐、攻击被告人,属于刑法明确规定的行凶性质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不法侵害,完全符合特殊防卫的适用前提。
被害人长期激化家庭矛盾,酒后肆意施暴、持械入户伤人,在先存在重大、严重过错,且事前准备凶器、蓄意上门滋事,具备明显的不法侵害预备行为,对案件的引发负有全部责任。
被告人主观上并没有积极追求、放任他人死亡的故意杀人主观恶性,并非蓄意报复杀人,仅为制止正在发生的紧迫暴力侵害,被动反击自保,其行为本质属于防卫性质。
司法鉴定尸检报告明确记载二被害人体内检出明显酒精反应,证实二人系醉酒滋事、失控施暴,自身过错进一步加剧了危险冲突。
本案事实情节、防卫时机、侵害强度完全契合最高人民法院正当防卫相关司法指导意见,依法应当认定防卫性质,从轻、减轻乃至免除处罚。
法院审理及判决结果
法院经全面开庭审理、核查案件证据、还原现场冲突全过程,综合认定:被告人职某一面对亲属持械入户行凶、人身安全遭受现实紧迫危险,反击行为具有防卫正当性,依法成立正当防卫;但二人不法侵害尚未达到极端致命程度,被告人反击手段、打击部位造成二人死亡后果,明显超出防卫必要限度,依法认定防卫过当。
这起案例充分展现了张涛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对当事人权益的全力维护。在未来,相信张涛律师将继续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守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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