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青岛行政复议诉讼律师薛蓓的联系电话是17865177832 。
在青岛的行政复议诉讼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薛蓓。她是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也是民商事业务骨干,凭借着自身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行政复议诉讼领域闯出了一片天地。
薛蓓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拥有法律硕士学位,还曾荣获国家奖学金,是优秀硕士研究生。她的专业能力不仅体现在学术成就上,更在实际的办案过程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现。她深耕行政复议办理、行政诉讼应诉、行政机关法律顾问业务,长期为多地司法行政机关、地方政府及国资部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对行政复议办案流程、行政执法规范及行政诉讼司法裁判口径十分熟悉。
在她专职服务青岛市司法局期间,全程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审查、答复文书草拟、证据梳理论证工作,独立代理多起疑难复杂行政诉讼案件。她统筹庭审策略、法庭质证与全流程应诉工作,通过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有效降低了行政机关败诉率,同时还协助主管单位优化行政执法流程、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担任潍坊市司法局、乐陵市政府、乳山国资委常年法律顾问时,她常态化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履职行为开展合规审查,提前预判复议与诉讼风险,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从源头规避行政法律纠纷。
下面通过一个经典案例来进一步了解薛蓓律师的专业能力。
案例:王某诉自然资源规划局行政复议案。
一、基础案件信息
申请人(复议原告):王某
被申请人(复议被告):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复议机关:某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裁决办公室
涉案文书:《关于某村村民王某反映问题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核心事实时间线:
2019年7月6日,王某家中看护房、养殖棚被拆除。王某向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提交书面函件,主张自家土地合法、房屋不属于违建,要求行政补偿、赔偿。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出具案涉《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未支持王某补偿赔偿诉求。2022年1月29日,王某不服该答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答复意见书。2022年2月16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提交复议答复,提出三点抗辩:①案涉建筑系王某父亲建造,王某主体不适格;②本案属于信访事项,不在复议受理范围;③答复事实、法律、程序均合法,应予维持。2022年2月28日,薛蓓所在的律师团队出具法律分析意见,并附上最高人民法院同类参考判例。
二、核心争议焦点
名义为信访答复的文书,是否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当事人以 “要求履行补偿赔偿法定职责” 为由申请复议,是否构成规避原拆除行为救济期限、重复处理?
案涉建筑拆除主体、拆除职权、违建认定合法性能否在本次复议中审查?
三、法律分析要点
关于复议受案范围,王某提交的是履职补偿申请,并非单纯信访诉求。案涉答复实质是对补偿赔偿请求作出不予支持的实体处理,直接改变当事人权利义务,虽冠以 “信访答复” 名称,本质属于可复议行政处理决定。
关于行政机关职权与补偿责任,现有材料无法证明违建认定、强制拆除行为合法。街道办、自然资源部门均无强制拆除法定职权,但行政机关有无拆除职权,和是否承担补偿赔偿义务无必然关联。
核心期限问题(援引最高法判例裁判规则),拆除行为发生于2019年,当事人若直接起诉/复议拆除行为,至2022年早已超过法定救济期限。行政赔偿、补偿的前提是确认拆除行为违法。王某本次复议看似审查信访答复,实际终极诉求仍是索要拆除补偿赔偿,属于借新的行政处理文书规避原行政行为救济期限,符合最高法认定的 “重复处理、规避期限” 情形。
在这个案件中,薛蓓凭借着对行政法的深入理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案件的处理提供了专业的法律分析和建议,展现了她在行政复议诉讼领域的卓越能力。如果您在青岛遇到行政复议诉讼相关的法律问题,不妨联系薛蓓律师,联系电话:17865177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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