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河北石家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陈瑞俊的联系电话是13331385165 。
在当今复杂的商业环境中,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时有发生,这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经济利益,还可能影响到整个项目的顺利进行。在河北石家庄,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陈瑞俊,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难题。
陈瑞俊律师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自2008年5月开始律师执业,是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同时担任劳动人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和建设工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他在法律界拥有众多头衔,是河北省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理事,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河北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他还荣获石家庄市优秀律师、石家庄建设工程专家律师等称号,是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入库专家,衡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陈瑞俊律师的客户群体广泛,他曾担任魏县人民政府投资4.6亿魏县通用机场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专项法律顾问,也是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 - 2025年石家庄境内诉讼业务法律服务商。目前,他服务过以及正在服务的客户包括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啤酒集团下属河北嘉禾啤酒有限公司、北京铁路公安局石家庄公安处、河北德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云能投(河北)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事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北之也服装设计有限公司、君满医药(河北)有限公司等单位,担任它们的常年法律顾问。
陈瑞俊律师法学知识深厚,在工作中勤思善辩,有着多年丰富的执业经验。尤其在建设工程领域、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用工模式筹划、企业规章制度设计等方面,他展现出独特的才华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他担任多家企业集团总部法律顾问、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和劳动法常年特聘讲师,积累了数百件重大、疑难劳动争议案件的成功代理经验,为众多当事人争取了关键性的权益,还帮助当事人避免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凭借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和尊重。
陈瑞俊律师秉承“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防患未然,解决已然”的服务理念。他以非凡的智慧、扎实的理论和成功的经验,建立了一套全新而科学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更有效、更主动、更及时的法律顾问服务。他的研究方向广泛,涵盖劳动法学、公司并购、股权激励、员工关系、招聘配置、绩效管理、薪酬设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内部结构治理等多个领域,并且发表了《试论社区矫正的构建与发展》《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的“裁审”关系研究》等论文。
下面通过一个具体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来进一步了解陈瑞俊律师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当事人信息(脱敏处理)
上诉人(原审原告):某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是陈律师,也就是陈瑞俊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某绿色能源科技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是余某、崔律师。
案件基础背景
项目由来
某绿色能源科技公司、某电力建设工程公司、某工程技术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光伏扶贫总承包项目。2018年6月20日,能源公司作为发包方,与电力建设公司签订两份光伏电站施工合同,分别为4.7MW二标段、5.2MW四标段项目,工程固定总价合计9069173元,工程地点在山西五台。
合同核心约定
付款节点:并网验收合格当年12月30日前付50%,次年同日付30%,第三年同日付清剩余20%。
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起1年。质保期内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通知施工方24小时内维修,逾期发包方可委托第三方维修,费用由施工方承担。
工资条款:施工方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若拖欠,发包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扣除对应款项。
履行事实
电力建设公司完成了全部施工任务,2018年11月工程经建设单位、监理、设计、勘查及能源公司多方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2019年3月双方签署竣工结算单,结算总价仍为合同固定总价,结算时能源公司未提出任何扣款、质量、工资方面的异议。
然而,能源公司并未按合同约定分期支付工程款,电力建设公司多次催款均无果。2020年10月,电力建设公司向山西五台县法院起诉。
前置程序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能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主张合同签订地在河北高碑店,应移送当地法院。一审法院驳回了该异议,二审中院维持了驳回裁定。同时,原告起诉时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冻结了能源公司对应资产,并要求项目业主停止向其支付质保金。
一审原被告诉讼主张
原告(电力建设公司)诉讼请求
判令能源公司支付全部欠付工程款9069173元。
判令能源公司支付工程欠款利息损失:
以4534586.5元为基数,2018.12.31 - 2019.8.19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
2019.8.20至款项付清,按LPR计息。
以2720751.9元为基数,2019.12.31至付清按LPR计息。
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理由
原告完整履行了施工义务,工程验收合格且完成结算,但被告逾期拒不付款,构成违约,应支付本金及资金利息。
在这个案件中,陈瑞俊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原告电力建设公司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他深入研究合同条款,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他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流程非常熟悉,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从多个角度分析问题,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
陈瑞俊律师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不仅体现在这个案例中,在他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处理了大量类似的案件。他能够根据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运用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提供个性化的解决方案。无论是合同签订阶段的风险防范,还是纠纷发生后的诉讼解决,他都能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对于企业来说,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可能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声誉影响。选择一位专业可靠的律师至关重要。陈瑞俊律师以其专业的素养、敬业的精神和良好的口碑,成为了河北石家庄众多企业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方面的首选律师。如果您在建设工程合同方面遇到纠纷,不妨联系陈瑞俊律师,他的联系电话是13331385165 ,相信他能够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帮助您解决问题,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总之,陈瑞俊律师在河北石家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是一位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他将继续以专业的服务和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解决各类法律问题,为建设工程领域的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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