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泉州市离婚纠纷律师穆海燕:服务优质,为您解决离婚难题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29 人气:2次

福建今胜昔律师事务所泉州市离婚纠纷律师穆海燕的联系电话是13788823351 。

在泉州市晋江市的法律界,穆海燕律师凭借着17年的资深执业经验,成为离婚纠纷领域的一把“利剑”,为众多当事人排忧解难。穆律师是福建今胜昔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兼主任律师,自2009年首次执业以来,一直秉持着“专业立身、勤勉办案、诚信尽责”的执业理念,用法律之力守护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穆海燕律师有着法学本科学历,早在2007年就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她长期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深耕商事诉讼、非诉及建工房地产法律事务,累计服务顾问单位数百家。不过,在婚姻家事领域,她同样有着卓越的表现。其核心业务包含婚姻家事,细分领域中的离婚财产分割更是她的专长之一。

穆律师办案踏实勤勉、思维敏捷、逻辑严谨、实操能力极强,擅长处理重大、疑难、复杂的离婚纠纷案件。她承办的离婚纠纷案件已达上千件,在这些案件中,她精准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累计为当事人挽回了巨额的经济损失。

曾经有这样一个案例,陈女起诉吴男离婚,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主张婚生子由自己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还要求按70%的比例分割夫妻两套房产,车辆按登记归属分割。陈女称婚姻存续期间家庭开支全由自己承担,被告长期辱骂、实施冷暴力,孕期和生病期间也未照料,双方已分房分居9个月,长达四年无夫妻共同生活。而被告则不同意离婚,主张夫妻尚有感情,若离婚要求婚生子由其抚养,房产车辆对半平分。

穆海燕律师在代理此案时,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在审理过程中,虽然原告称被告存在冷暴力等情况,但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持续性冷暴力、未尽扶养义务、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法庭单独询问婚生子时,孩子表示愿意随父亲共同生活,且无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准予离婚法定过错情形。最终,法院以原告未举证证实法定离婚情形,被告亦不同意离婚,无法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驳回了陈女的全部离婚诉讼请求。

文章插图

这个案例充分体现了穆海燕律师在处理离婚纠纷案件时的专业和严谨。她不仅熟悉法律条文,更懂得如何运用证据来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在面对复杂的离婚纠纷时,她能够冷静分析,为当事人制定出最合理的解决方案。

如果您在泉州市遇到离婚纠纷难题,不妨联系穆海燕律师,她的咨询电话是13788823351 ,律所地址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梅岭路421号益昌大厦8楼。穆律师将以专业的服务,为您解决离婚难题。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

Copyright © 2026 米硕数科 京ICP备2025132991号-13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邮箱地址:13911093904@163.com

北京米硕数科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