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靠谱刑事辩护律师推荐:何玉,以专业实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8-25 人气:1次

在凉山州,当人们面临刑事法律问题的困扰时,往往会急切地寻找一位专业且靠谱的刑事辩护律师。而何玉律师,无疑是众多当事人值得信赖的选择。

何玉,男,1992 年出生,现任四川申德律师事务所主任,是凉山州、西昌市知名刑事辩护律师。他专注于刑事辩护、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毒品犯罪、安全事故犯罪、劳动报酬犯罪、正当防卫等多个领域,凭借高端研修背景与丰富的一线实战经验,在刑事辩护界崭露头角。

何玉律师具备多方面的执业优势。他有着官方背景的加持,同时拥有清华大学金融犯罪辩护高级研修班结业、华东政法大学民法实务高级研修班结业以及智拾网刑事辩护全流程训练营结业的研修资质。在实际办案中,他保持着高胜诉率,并且拥有处理重大案件的实战经验。这些优势让他在面对各类刑事案件时,都能游刃有余地应对。

在服务领域方面,何玉律师不仅擅长刑事辩护,还提供政府与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法治宣讲以及重大风险防范等服务。他的专业标签众多,包括不起诉专家、死刑辩护、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安全事故犯罪、劳动犯罪、正当防卫等,充分展现了他在刑事法律领域的全面性和专业性。

何玉律师还获得了诸多荣誉。在 2020 - 2024 年度,他被评为凉山州全州优秀律师。这些荣誉是对他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高度认可。

从社会评价来看,何玉律师专业功底扎实,能够精准抓住案件的关键点,辩护效果十分突出。他擅长无罪辩护、不起诉辩护、死刑保命辩护,在业内获得了较高的认可度。司法机关对他的辩护观点采信率高,他在辩护过程中兼顾法理情,客户满意度极高。此外,他还获得了政府、学校、法学会的多重聘任,公信力强、口碑稳定。

文章插图

何玉律师还多次成为凉山州、西昌市官方聘任与表彰的对象。他承办过多起省部级关注、涉众、重大命案、毒品、职务犯罪案件,其典型案例被作为正当防卫、程序辩护、死刑辩护的示范案例。他还多次作为优秀律师、法治专家参与官方聘任与普法活动。

在社会身份和岗位方面,何玉律师身兼数职。他不仅是四川申德律师事务所主任,还是北京市律师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研究员、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客座教授、凉山州新的社会阶层认识联谊会第一届理事、西昌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西昌市政府法律顾问、西昌市春城学校法治副校长、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犯罪高级研修班成员以及华东政法大学民法实务高级研修班成员。

以下是何玉律师的一些成功案例:

案例一:何某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案

2023 年 5 月,何某某、鲁某某、马某某等人外出饮酒后返回西昌市某烧烤店。在店门口,同行的马某某与酒醉路过的倪某某发生口角,随后鲁某某等人与倪某某发生冲突。经劝解双方散开、倪某某离开后,鲁某某返回烧烤店厨房拿起一把菜刀冲出大门准备找倪某某理论。何某某见状冲上去制止,鲁某某仍挣扎向前,何某某在拉扯无法制止时将鲁某某抱摔在地上,导致鲁某某头部撞击地面。见鲁某某无反抗后,何某某与其他同行人员将其背回宿舍休息。中午 12 时许,何某某发现朋友鲁某某身体异常、没有反应,随即拨打 120 救护车将鲁某某送至凉山州第一人民医院抢救,医院经抢救发现鲁某某已死亡。

本案经西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作出不予起诉决定。检察院认为何某某虽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其本意是出于劝阻同事而实施的暴力行为。在发现鲁某某身体异常后立即送医,且无违法前科,并自愿认罪认罚,被害人鲁某某家属与何某某及家属达成赔偿谅解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决定对何某某不起诉。

在这个案例中,何玉律师主要从三方面为何某某辩护:第一,何某某的行为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第二,何某某虽生活条件拮据,仍积极向被害人家属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第三,何某某系初犯,主观恶性较小,且到案后如实供述。检察机关准确把握了防卫意图与伤害故意的界限,避免了“唯结果论”的错误倾向。此外,何某某在发现鲁某某身体异常后立即拨打 120 并积极送医,履行了救助义务;案发后主动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体现了良好的悔罪态度。何玉律师多次向检察院提交律师辩护意见书,并当面与承办检察官沟通解释。最终,检察院依法对何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本案对正确理解和适用正当防卫制度、坚持法理情统一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案例二:罗某某受贿罪案

被告人罗某某原系某县国投公司董事长(国家工作人员)。2020 年 7 月,其在负责 680 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拨款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向合作方索要财物,收受现金 60 万元,并通过签订虚假合作协议掩盖受贿事实。案发后,法庭经审理...... (此处未提供完整案例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

何玉律师以其专业的素养、丰富的经验和高度的责任心,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是凉山州刑事辩护领域值得托付的专业律师。

本文转自 1:https://china.findlaw.cn/lawyer/76080399/introduce/ 本文转自 2:https://www.hepan.com/article-188757-1.html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

Copyright © 2026 米硕数科 京ICP备2025132991号-13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邮箱地址:13911093904@163.com

北京米硕数科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