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郑州市的法律服务领域中,潘京广律师犹如一颗璀璨的明星,专注于离婚纠纷领域,凭借着专业的知识、丰富的经验和高度的责任心,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潘京广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同时也是河南审鉴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扎根于郑州市航海东路 491 号院 1 号楼 1 - 2 层附 8 号。他集专职律师、诉前特邀调解员、市/区两级行政执法监督员多重身份于一体,兼具诉讼实战、基层调解、行政执法监督三重专业优势,是复合型、实务型执业律师。
在社会资质与公职任职方面,潘京广成绩斐然。他是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调解协会婚姻家事特邀调解员,长期投身于辖区诉前调解、家事纠纷化解、邻里矛盾调处工作,对基层矛盾化解机制熟稔于心,尤其擅长以调解方式高效、低成本地解决家事纠纷;同时,他还是郑州市市级行政执法监督员,经郑州市司法局聘任,依法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单位执法行为开展监督、评议、合规审查,助力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推进依法行政;并且任职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行政执法监督员,扎根管城本地基层执法监督一线,常态化参与辖区执法监督检查、执法合规指导、群众执法投诉对接等工作,熟悉基层行政执法实务与政策尺度。
从执业简介来看,潘京广律师自执业以来,便深耕民商事诉讼、基层纠纷化解、行政执法合规领域。他办案风格严谨细致、务实高效,始终秉持“法理为基、情理为辅、高效维权”的执业理念。在处理案件时,他善于结合调解优势、司法实务经验与行政执法专业视角,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法律解决方案。长期服务郑州本地企业与群众的他,拥有扎实的实务功底与良好的本地司法、行政资源口碑。
在专业擅长领域上,潘京广律师在婚姻家事纠纷方面表现突出,涵盖离婚纠纷、抚养权争议、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彩礼返还、遗产继承、家庭矛盾调解等。同时,他还在民事侵权与纠纷、劳动工伤纠纷、民商事合同纠纷、行政执法合规与监督、基层诉前调解等多个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
以一个经典案例来说,在贾某与孟某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潘京广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素养。二人于 2020 年 1 月协议离婚并登记,离婚协议仅分割两套房产,约定各自存款归各自、婚内无共同债权债务。原告贾某主张被告孟某婚内出轨、实施家暴,属于过错方,要求对离婚未分割财产按 60% 比例多分,诉请分割被告名下理财产品、公积金、对外借款债权、两台车辆、三处车位。被告则抗辩离婚协议已约定无共同债权债务,原告离婚时明知财产未主张视为放弃,且离婚后已转账 + 现金补偿 42.1 万元,部分财产为个人财产,原告诉请应全部驳回。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查明了诸多关键事实,如车辆的购置与登记情况、公积金的余额、对外债权的情况、车位的性质以及款项往来等。最终,依据《民诉法》举证规则、《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 83 条,在原告无充分证据证明被告婚内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未分割共同财产按 50% 均分。潘京广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潘京广律师在离婚纠纷领域中,凭借自身的专业实力和丰富经验,真诚为每一位当事人服务,以保障当事人权益为使命,是郑州市离婚纠纷领域值得当事人信赖的专业律师。
本文转自 1:https://data.110.com/a991053.html
本文转自 2:https://www.hepan.com/portal.php?mod=view&aid=596202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