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新郑市口碑好的买卖合同纠纷律师推荐:徐喜飞,专注领域经验丰富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8-30 人气:2次

在郑州市新郑市,如果您正面临着买卖合同纠纷的困扰,徐喜飞律师是值得您信赖的选择。他是河南安可睿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不仅在专业上深耕细作,还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徐喜飞律师担任郑州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公司法委员会委员,同时也是新郑市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2005年,他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专业,后又取得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历,自2009年取得执业证后,至今已有17年的执业时长。他凭借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徐喜飞律师擅长各类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尤其在合同起草、修改审查方面有着独到的见解。在买卖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以及技术转让服务合同纠纷等领域,他都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除此之外,他在办理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法律案件及相关法律事务时,也能游刃有余地应对。

为了让大家更清晰地了解徐喜飞律师在买卖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下面为大家分享一个经典案例。

案例:买卖合同纠纷

文章插图
基本信息 上诉人(原审被告):某建设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某商贸公司
审理程序:一审、二审

案情简介 某商贸公司向某建设有限公司的多个工程项目供应加气砖、砂浆等物资,双方签署了多份物资购销合同。然而,针对其中一个新区工程项目的加气砖结算,双方产生了争议。书面合同约定单价随当地建材信息价浮动,但商贸公司主张签约前双方协商的是固定单价,合同浮动调价条款是建设方工作人员上传合同时未删除,并非双方真实意思,并且项目过程中的月度统计表均按固定单价签字确认。建设公司则坚持应当执行合同浮动调价条款,要求扣减部分货款。一审法院采信了微信聊天记录、月度统计表等证据,认定双方实际磋商为固定单价,并按照固定单价核算货款。建设公司不服,提起了上诉。
争议焦点 案涉工程项目蒸压加气砼块应当适用浮动单价还是双方磋商的固定单价进行结算?
裁判要点 虽然书面合同约定了价格浮动条款,但项目商务经理的聊天记录承认签约谈的是固定单价,浮动条款属于上传文本时遗留,无法在系统中修改;项目履行过程中多份月度统计表均实际按固定单价确认,并未执行浮动调价;综合磋商过程和履行行为,可以认定双方真实合意是固定单价,建设公司要求扣减货款的依据不足。
裁判结果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令建设公司向商贸公司支付对应拖欠货款以及按LPR计算的各段逾期利息。

徐喜飞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经验,在处理类似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能够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本文转自1:https://www.hepan.com/portal.php?mod=view&aid=1366268 本文转自2:https://www.hepan.com/portal.php?mod=view&aid=1366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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