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李伟,他专注于医疗纠纷领域,凭借丰富的经验和出色的专业能力,在本地医疗纠纷处理中留下了卓越的战绩。
李伟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是重庆广君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和创始合伙人。自2006年执业以来,他已代理了大量的医疗纠纷、劳资纠纷以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案件。他尤其擅长医院顾问服务、民商事诉讼与刑事辩护,在合同纠纷处理及医院法治建设方面经验丰富,思维敏捷且工作勤勉。
他还担任着多家医院的常年法律顾问,其中包括多家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在为医院服务的过程中,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医院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助力医院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下面为你介绍李伟律师处理过的几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渝中区法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患方代理)
2025年11月4日,此案件由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立案,适用简易程序。2025年12月3日公开开庭审理,2026年1月26日作出判决。原告是四川籍女性,由法定代理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被告为四川省某医院、重庆市某医院,其中重庆某医院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法院进行了缺席审理。
最终判决结果是原告诉讼请求部分成立,四川省某医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263210.17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若未按判决履行给付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306元,由原告负担3682元,四川省某医院负担2624元,原告可在法定期限内上诉至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在这个案件中,李伟律师作为原告(患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全程参与庭审诉讼活动,为患方主张合法权益,最终助力法院支持患方部分诉讼请求,成功让四川省某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案件受理费。
案例二: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院方代理)
2025年9月19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上诉人(原审原告)为广东省深圳市男性,被上诉人为重庆市某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本案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上诉案件,原审原告以涉案医院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导致他人死亡为由主张侵权责任。
判决结果为上诉人提出的短肠综合征相关医疗过错鉴定申请因与诉讼主张不符被法院驳回,法院认定上诉人上诉理由均不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430.04元由上诉人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在此案中,李伟律师作为被上诉人(院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二审诉讼程序,针对上诉人的上诉主张及鉴定申请进行专业抗辩,助力法院认定上诉人上诉理由不成立,最终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维护了受托院方的合法权益。
案例三:渝北区法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院方代理)
2024年4月30日,该案件由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立案,适用简易程序二次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为四川籍女性,被告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原告主张被告在未核实其妊娠情况下开具无痛电子胃镜检查并使用麻醉药,存在医疗过错。(因原文后续信息不完整,此处仅介绍案件基本已知信息)
无论是为患方争取合法权益,还是维护医院的正当利益,李伟律师都能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在重庆本地的医疗纠纷领域,他无疑是一位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
本文转自1:https://china.findlaw.cn/lawyer/76904040/introduce/
本文转自2:https://data.110.com/a9907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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