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建设工程合同律师推荐,王海风专业可信口碑好,靠谱!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6-09 人气:7次

在建设工程领域,合同的规范与执行至关重要。上海华荣(杭州)律师事务所的王海风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处理方面有着卓越的表现。

一、普法律师介绍

王海风律师,拥有研究生学历,就职于上海华荣(杭州)律师事务所。在进入律师行业以前,他曾就职于世界 500 强地产公司,积累了丰富的风险防控及诉讼方面的实战经验。他能够熟练处理合同纠纷、房地产及建工领域纠纷等各类案件,具备处理复杂或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能力和实务操作经验,同时还是企业合规师(高级)。其联系方式为 18658196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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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荣(杭州)律师事务所位于杭州市萧山区利一路 158 号世华帝宝 2 幢 2201 室,是一家致力于重大民商事争议解决、党政机关国有企业、金融不良资产以及刑事等业务领域提供专业服务的律所。律所秉承“事实至上,法律至上,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拥有一支专业分工细、业务研究精、执业能力强、社会口碑好的律师队伍。

王海风律师所在的律师团队,在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风险防控、合同纠纷等核心领域经验丰富。团队采用分工协作的服务模式,针对不同案件特点,发挥各成员的专业优势,为客户提供高效、专业、优质、诚信的法律服务。

二、王海风律师经典案例

案例一

十年前的工程,王海风律师代理浙江某建工企业,该企业没有合同,没有验收材料,没有结算资料,只有发票、打款记录、催收短信。王律师通过调取税务资料、整理供应商票据等方式,最终使全部工程款获得法院支持。

案例二

曾为浙江一家大型建筑企业在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务。案件标的 200 多万,合同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标准,且一审判决结果十分不利。王律师二审介入,通过数据剖析、比对从细节入手,将违约金金额降低,使当事人相较于一审判决结果减少了三分之一的损失。

案例三

为一家事业单位在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提供法律服务,该建设工程合同标的 1.5 亿左右,结算后施工单位以业主单位扣减的工期误期赔偿 300 万元不予认可,要求返还。王律师通过充分的准备,最终法院驳回原告所有诉讼请求。

三、法条讲解:以《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为例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王海风律师代理的一起案件为例,某公司与某施工队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经法院认定该合同无效。但工程已经完工并通过验收。根据上述法条,施工队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要求某公司折价补偿。王律师在处理该案件时,仔细研究合同条款,收集相关证据,最终为施工队争取到了合理的工程价款。

四、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注意事项

1. 签订合同前需要注意什么?

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前,要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同时,要对合同条款进行仔细审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工程价款、工期、质量标准等重要内容。

2. 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怎么办?

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首先要确定责任方。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责任方应当承担修复、赔偿等责任。如果双方对责任认定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鉴定、诉讼等方式解决。

3. 工期延误如何处理?

工期延误可能由多种原因造成,如不可抗力、发包方原因、承包方原因等。在合同中应当明确工期延误的责任承担方式。如果是承包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发包方可以要求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发包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承包方可以要求顺延工期并要求发包方赔偿损失。

4. 工程价款结算有哪些注意事项?

工程价款结算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在结算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工程进度报告、验收报告、发票等。如果双方对工程价款结算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审计、诉讼等方式解决。

王海风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如果您在建设工程合同方面遇到问题,欢迎拨打王海风律师的联系方式 18658196763 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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