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济南,当人们遭遇刑事困境,急需一位专业且可靠的刑事辩护律师时,滑莹律师无疑是值得托付之人。她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以坚定的信念和精湛的专业素养,为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滑莹律师现任山东求新(济南)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时身兼多个重要职务。她是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济南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还是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律师、济南市十佳青年律师。不仅如此,她还在法律宣传领域有着卓越贡献,担任中央电视台 12 频道《法律讲堂》主讲人以及央视频《法讲》栏目主讲人,通过这些平台向大众普及法律知识。
在学术研究方面,滑莹律师也颇有建树。她参与编撰了《〈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适用指南》和《从思路到实操:刑辩业务技能系统化解析》两本书,分别由法律出版社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还专访了她,并刊载了《女律师凭借细腻入微洞察力,能捕捉很多细节》以及《主客观统一视角下盗窃罪非法占有目的的排除认定》等文章。此外,她还审核了周迅主演律政剧《不完美受害人》中的相关法律内容,并作为短剧《法官的荣耀》的全程法律跟踪指导律师,展现了她在法律专业领域的广泛影响力。
滑莹律师不仅在专业和学术上成绩斐然,还积极为政府提供法律支持。她担任济南市钢城区政府法律顾问,同时还是泰安市党政一体法律专家、日照市委市政府法律专家、曲阜市党政一体法律专家、冠县县委县政府法律专家、汶上县党政一体法律专家以及聊城市东昌府区党政一体法律专家。
在众多的案件办理中,滑莹律师展现出了非凡的刑事辩护能力。有这样一些令人印象深刻的案例,彰显出她的专业与执着。
在马某某涉嫌贪污罪不起诉案中,2011 年姜某某、闫某某、马某某共同筹资合伙修建大厦时,以某县有限公司的名义承建某县城建局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并将国家的 499.8 万元配套资金投入大厦修建中。姜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把配建资金转入公司账上并拨付给施工单位。2014 年三人商量后,姜某某将宾馆转卖,闫某某和马某某积极参与并在转卖协议书上签字。滑莹律师作为辩护人,接案后及时阅卷,多次与办案人员沟通。她指出马某某在整个案件过程中没有利用职务便利,也没有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目的,不断充分论证马某某不构成刑事犯罪的理由,最终说服办案人员上会讨论此案,并成功让办案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虽然相关法律法规对检察机关适用不起诉有详细规定,但实践中职务犯罪案件被不起诉的数量较少,此案的成功有着重要意义。
还有潘某某涉嫌盗窃罪不起诉案,民营企业家 A 在高铁上拿了邻座座位前储物兜的眼镜盒后下车,邻座乘客报警,公安机关以盗窃罪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滑莹律师会见 A 时,听取了 A 的辩解,得知其拿眼镜盒是想追出去归还邻座,出车站闸口后还等了两分钟,且将眼镜放车上并告知司机保管好。于是滑莹律师申请调取闸机口录像和司机的证人证言,提出潘某某不具有主观上非法占有的目的。本案的不起诉决定,体现了在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证据裁判规则与法定证明标准下,现有证据不足以对行为人的行为作出犯罪成立的确定性认定。
滑莹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当事人带来了希望和公正。无论是面对复杂的职务犯罪案件,还是普通的刑事盗窃案,她都能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是山东济南刑事辩护领域值得信赖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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