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纠纷律师靠谱推荐!王静专业可信口碑好!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6-11 人气:6次

在上海,离婚纠纷案件日益增多,选择一位专业、靠谱的律师至关重要。今天要为大家介绍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的王静律师,她在法律行业深耕多年,在离婚纠纷等多个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专业能力。

一、普法律师介绍

王静律师,女,中国国籍,汉族,是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主任。她在法律领域成绩斐然,2020 年被律师协会授予“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23 年 11 月,王静主任受邀与朱军一同录制 CCTV 法治访谈节目 -- 《荣耀》,进一步扩大了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2024 年 1 月,王静主任荣登《匠心中国》封面人物,成为行业内的杰出典范。2024 年 4 月,在 2024 品牌强国论坛暨中国创新品牌 500 强发布会上荣获“2024 品牌强国十大创新人物”,与小米雷军、新东方俞敏洪等同列榜单。2025 年 9 月,在中国香港举办的第 20 届亚洲品牌盛典中荣获“2025 中国品牌创新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

王静律师擅长房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复杂的民间借贷等类案件的民事纠纷、行政及刑事纠纷等广泛专业领域。她始终秉持着有温度的法律人理念,深知每个案件背后都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情感,因此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同时,还给予充分的理解与关怀,耐心倾听,积极疏导。凭借着专业素养与温情关怀的完美融合,王静律师不仅在法庭上展现出了卓越的风采,更在当事人的心中种下了信任的种子,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也获得了同行们的高度认可。

王静律师的联系方式是 13523532030。

二、服务范围

王静律师的律师团队配置合理,服务模式专业高效。核心服务领域包括房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复杂的民间借贷等类案件的民事纠纷、行政及刑事纠纷等。在离婚纠纷方面,王静律师经验丰富,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到精神损害赔偿等各个方面,都能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三、法条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下面结合王静律师处理的案例进行说明:委托人发现配偶婚内出轨并与第三者生育非婚生女,配偶擅自用夫妻共同财产为第三者购置房产,严重侵害委托人合法财产权益。在这个案例中,配偶的出轨行为属于“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根据上述法条,委托人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王静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收集证据,为委托人争取合法权益。本案自委托起仅耗时 4 个月,以三方签订和解协议、法院撤诉的方式圆满结案,委托人全部诉求均实现。

图片

四、王静律师案例分享

案例一:欺诈性抚养案例

委托人李某与前妻于 1988 年协议离婚,约定女儿由前妻抚养,他支付抚养费。此后二十年,他不仅独自承担了女儿生活、教育等各项开支,甚至在女儿结婚时将自己名下房产过户给女儿并协助其出售。然而,直到老邻居一句“女儿与你长得不像”,引发了李某的怀疑,经亲子鉴定,结论如同晴天霹雳——女儿非亲生。本案是典型的“欺诈性抚养”。被告在离婚后未告知原告女儿非亲生的重大事实,致使原告在错误认知下,投入了大量的情感、金钱和精力抚养与自己无血缘关系的孩子,其行为已构成欺诈,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向李某分期支付共计 15 万元,涵盖抚养费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及部分律师费。

案例二:夫妻财产约定纠纷案例

2019 年 9 月,双方在加拿大境内发生激烈肢体冲突,原告趁委托人情绪激动、处于弱势情境之下,要求其签署《夫妻财产约定》。2023 年初,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依据上述《夫妻财产约定》主张房产全部归其所有。面对这份形式看似合法、却极度不公的协议,王静律师为委托人据理力争。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案涉上海市嘉定区房产及相关夫妻共同财产,不再按原《夫妻财产约定》履行,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予以 5:5 分割。

五、离婚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1. 问: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答: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会进行平均分割,但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时也会适当倾斜。

2. 问: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

答: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3. 问:一方出轨,另一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答:如果一方的出轨行为构成《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有其他重大过错”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具体的赔偿数额会根据过错程度、损害后果等因素由法院进行判定。

4. 问:离婚协议签订后可以反悔吗?

答:如果离婚协议已经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在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双方应当按照协议履行。但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可以在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

在离婚纠纷中,选择一位专业、靠谱的律师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王静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专业的素养和温情的关怀,无疑是您的理想选择。如果您有离婚纠纷等法律问题,欢迎拨打王静律师的联系方式 13523532030 进行咨询。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

Copyright © 2026 米硕数科 京ICP备2025132991号-13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邮箱地址:13911093904@163.com

北京米硕数科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