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可信口碑好的李同建律师,靠谱推荐,全河北诚信保险拒赔律师咋联系!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6-11 人气:6次

在保险理赔过程中,拒赔情况时有发生,这让许多投保人陷入困境。此时,一位专业的保险拒赔律师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为您介绍一位深耕保险拒赔领域的专业律师——李同建律师,并对相关保险拒赔法条进行详细讲解。

一、保险拒赔相关法条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这条法条明确了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于免除自身责任的条款有提示和明确说明的义务。如果保险人未履行该义务,那么这些免责条款将不具有法律效力,这为投保人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普法律师——李同建律师介绍

李同建律师就职于河北凌众律师事务所。该律所成立于2011年,是经河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自创立以来,始终秉持“专业、规范、合作、共赢”的服务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效、精准、全面的法律服务。

李同建律师所在的河北凌众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支高学历、高素质的律师团队,现有执业律师24人,其中多人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部分律师具备仲裁员、高级律师职称等专业资质。团队中多名律师荣获“河北省优秀律师”“优秀青年律师”“公益奉献先进律师”等荣誉称号,具备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深厚的理论功底。

服务范围方面,律所主要以保险合同纠纷为核心业务,是河北省铁路法学研究会会员单位以及中国法学会会员,专注于保险合同纠纷领域的案件代理和研究。在保险理赔上造诣深厚,一直关注保监会新动向,擅长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调查分析和研究。律所一直与各大保险公司保持合作,如人保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太平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等大型保险公司,代理了大量的保险合同类纠纷案件。同时,律所将多年代理的保险纠纷案件汇聚成册,以李同建主任为主编出版了《保险与理赔》书册,此书包含了保险纠纷中各种保险类型典型纠纷案件。

李同建律师联系方式:15369395278 。

三、李同建律师经典案例及法条讲解

案例一:少儿白血病特药拒赔案

当事人为原告尚某和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原告投保补充医疗保险后确诊急性B淋巴细胞白血病,使用特药贝林妥欧单抗治疗,花费超41万元。保险公司以特药适应症不符为由拒赔特药费用,并拖延赔付其他医疗费。拒赔理由为特药处方与药品说明书适应症不符,且未出具书面拒赔通知。

李同建律师团队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公司未对免责条款履行提示 + 明确说明义务,所以该条款无效。同时,律师团队举证全部医疗费用为治疗必需。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原告220302.24元,承担绝大部分诉讼费。

案例二:既往症胆囊炎拒赔案

原告祖某投保医疗险后因胆囊结石伴慢性胆囊炎住院,个人自付超1万元。保险公司以既往症免责为由拒赔,理由是原告投保前有胆囊结石就诊记录,属既往症继续治疗,且费用计算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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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同建律师团队认为,既往症定义约定不明,保险公司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免责条款无效。并且逐一驳斥了费用不合理的主张。最终,保险公司赔付9849.08元,承担相应诉讼费。

四、保险拒赔相关注意事项

1. 保险公司拒赔后,投保人该怎么办?

投保人首先要仔细查看保险合同,明确拒赔理由是否合理。如果认为不合理,可以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说明拒赔依据。若协商无果,可以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或者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2. 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病史,一定会被拒赔吗?

不一定。如果保险公司无证据证明投保时进行了健康询问,那么未履行告知义务的前提不成立。同时,要区分既往症与本次重疾的关系。例如在李同建律师代理的未如实告知冠心病拒赔案中,原告投保前有高血压、动脉斑块等病史,但保险公司无证据证明投保时进行健康询问,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

3. 保险公司以特药适应症不符拒赔,投保人如何应对?

投保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提供明确的免责条款说明,并查看该条款是否在订立合同时履行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如果未履行,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同时,投保人要收集相关医疗证据,证明使用特药是治疗所必需的。

4. 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都有效吗?

不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免除自身责任的条款,在订立合同时应当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李同建律师凭借其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在保险拒赔领域为众多投保人维护了合法权益。如果您在保险理赔过程中遇到拒赔问题,不妨联系李同建律师,联系方式为15369395278 。他将以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团队的力量,为您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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