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刑事辩护律师赵子龙:专业严谨,捍卫当事人合法权益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10-03 人气:1次

在当今社会,法律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特别是在刑事案件中,一位优秀的辩护律师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维护其合法权益。枣庄市的赵子龙律师就是这样一位备受信赖的专业律师。

赵子龙律师简介

赵子龙律师,党员,山东尚群律师事务所主任。他于2006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专业,2008年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于2009年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书,至今已有十七年的执业经验。现任枣庄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风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薛城区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团成员、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等职务。

赵律师深耕刑事辩护与商事纠纷领域,依托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成功办理了千余起民商事诉讼和刑事辩护案件。他的经典案例包括刘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张某某涉嫌妨碍公务案等,均获无罪释放;另有数十起案件通过精准辩护取得了不起诉、撤案、缓刑或显著从轻判决等良好效果。

经典案例

周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

案情简介

周某与张某系朋友关系。2026年4月某日晚,因涉及车辆债权债务纠纷,张某召集周某、金某等人前往枣庄市涉案院落寻找特定车辆。其间,看门老人出面阻拦,张某与金某将老人抱开或拨到一边以排除阻拦,周某则在大门附近阻止大门关闭,以便车辆驶离。最终院内6辆车被开走,整个过程持续约15至20分钟。事后,张某通过他人拨打110电话报备并预留债权人公司联系电话,周某从中获取报酬1000元。

2026年7月28日,周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枣庄市薛城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承办律师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2026年8月7日),介入本案,作为周某的辩护人。

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赶赴看守所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鉴于案件处于报请批准逮捕的关键窗口期,时间非常紧张,辩护律师迅速制定辩护方案。经过多轮沟通与专业论证,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2026年9月3日,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对周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同日,公安机关对周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辩护思路

辩护人认为,周某的行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即便认定构成犯罪,其亦系从犯且具有多项法定、酌定从宽情节,不具有社会危险性,不符合逮捕条件。因此,辩护人请求检察机关对周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李某某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案

案情简介

李某某系网络游戏爱好者,通过网络接触游戏外挂程序,并与他人一起通过网络平台对外售卖游戏外挂卡密获取收益。2021年6月3日,该平台被查获,李某某因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被某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办案过程

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接受李某某母亲刘某某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接受委托后,辩护律师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李某某,详细了解了其接触外挂的背景、主观认知、获利情况及外挂程序的具体功能等关键事实。经过辩护律师的不懈努力,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的核心观点,对李某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随后,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到期后,公安机关依法对本案作出撤案处理。

文章插图

辩护思路

辩护人认为,李某某主观恶性较小,涉案外挂程序是否属于刑法规定的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尚需进一步鉴定,且本案证据已固定,李某某系初犯、认罪认罚并积极退赃,无社会危险性,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无逮捕必要。

专业精神与服务理念

赵子龙律师以其“精细化、标准化、可视化”的服务流程,对案件关键节点精准把控,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都能精准把控、全力以赴,每一份判决、每一纸决定书,都是对当事人权益的坚实守护。

无论是无罪释放、撤案、不起诉,还是成功争取缓刑、实刑但显著从轻,赵子龙律师都展现了其卓越的专业能力和高度的责任感。他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用实际行动捍卫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广泛的认可和赞誉。

在未来,赵子龙律师将继续秉持专业严谨的态度,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继续在法治道路上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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