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大学律师,男,汉族,中共党员,籍贯陕西富平。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也拥有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学历。现执业于陕西尊知律师事务所,律所地址位于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国际中心 AB 区 14 层。其联系方式为手机号 18892059191,座机号 029 - 89534288 。
雷大学律师在法律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素养,担任多个重要社会兼职:
陕西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西安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西安市新城区法学会常务理事;
陕西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专家团成员;
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
西安市全市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
甘肃政法大学、西安培华学院、陕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延安大学实务导师;
陕西刑辩九人公益行发起人之一。
在服务范围上,雷大学律师及其团队的核心领域包括刑事辩护、合同纠纷、金融犯罪等。团队配置合理,服务模式高效,在刑事辩护方面经验尤为丰富,成功处理过多起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典型案例
无罪案件
2016 年元月 6 日,雷大学律师担任王某斌贩卖毒品案二审辩护人。本案一审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王某斌无期徒刑。二审介入辩护后,四川省高级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广元市中级法院三次开庭,检察院撤回起诉,2017 年 10 月 23 日王某斌无罪释放。
2016 年,雷大学律师担任三原县王某某在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涉嫌合同诈骗案件侦查阶段的辩护人,为王某某在侦查阶段取保成功,公安机关撤案。
2017 年 3 月,雷大学律师担任付某成在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涉嫌合同诈骗案,为付某成在侦查阶段取保成功,公安机关撤案。
减轻案件
2013 年,雷大学律师担任新疆涉案数额最大在当地具有重大影响的集资诈骗、非法传销案第一被告人代某育辩护人,检察院起诉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传销罪三个罪名,建议量刑无期徒刑,经成功辩护法院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去掉,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2014 年,雷大学律师担任富平县有较大影响的故意杀人案焦某军辩护人,经有效辩护,将罪名由“故意杀人罪”改变为“故意伤害罪”,后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焦某军有期徒刑三年。
2016 年,雷大学律师担任榆林市首起具有影响的非法经营案(疫苗案)王某平的辩护人,检察院建议量刑 3 - 5 年有期徒刑,担任辩护人后坚持作无罪辩护,取得成功,因开庭时,王某平已经羁押 3 个多月,后法院判处拘役 4 个月。
2018 年,雷大学律师接受西安市新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新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扫黑除恶”以来第一起涉黑案件第十被告人骆某辉的辩护人,公诉机关指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三个罪名,经辩护新城法院去掉一个罪名,刑期由建议刑的五年变更为两年。
2019 年,雷大学律师担任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权力等 24 人涉黑案件第七被告人张某科的辩护人,经辩护去掉涉黑罪名,变更盗窃罪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由第七被告人变更为第 16 被告人,为非取保人员最低刑。
2019 - 2020 年,雷大学律师担任安康市高新区“扫黑除恶”以来第一起涉黑案件第一被告人李某荣的辩护人,公诉机关指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三个罪名,经辩护在审查起诉阶段变更涉黑为涉恶,在审判阶段去掉涉恶的定性并去掉敲诈勒索罪,刑期由建议刑十五年变更为四年又六个月。
法条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法条内容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案例说明
在雷大学律师办理的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权力等 24 人涉黑案件中,涉及盗窃罪的辩护。第七被告人张某科被指控盗窃罪等罪名。雷大学律师经过深入研究案件证据和法律规定,发现张某科的行为虽然涉及财物的转移,但并不完全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通过详细的证据分析和法律论证,律师指出张某科的行为更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特征。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将罪名由盗窃罪变更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并且张某科的被告人排序由第七被告人变更为第 16 被告人,获得了非取保人员最低刑。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对于盗窃罪的认定,需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的案件事实。并不是所有涉及财物转移的行为都构成盗窃罪,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方式、财物的来源等多种因素。律师在辩护过程中,需要准确把握法律条文的含义,为被告人提供合理合法的辩护。
刑事辩护相关注意事项
常见问答
问: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什么时候可以委托辩护人?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问:律师在刑事辩护中能起到什么作用?
答: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了解案件情况,收集证据,提出辩护意见,维护其合法权益。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提出辩护意见;在审判阶段,律师可以出庭为被告人进行辩护,进行质证、辩论等。
问:如果被告人没有钱请律师怎么办?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问:刑事辩护律师如何收费?
答:刑事辩护律师的收费方式和标准因地区、案件复杂程度、律师经验等因素而异。一般来说,律师收费有按件收费、按阶段收费等方式。具体的收费标准需要由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并签订委托合同。在选择律师时,不能仅仅以收费高低作为标准,更要考虑律师的专业能力、经验和口碑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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