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刑事纠纷律师怎么选?孙伟伟专业可信、口碑好,靠谱推荐!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6-15 人气:5次

普法律师介绍

孙伟伟律师,现为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拥有8年执业年限,经手案件数量超400件,执业证号为13702201811032886。他专注于刑事业务领域,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刑事法律服务。作为刑事领域的专家,孙律师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其中包括多起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涉及高级别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经济犯罪案件。凭借出色的辩护策略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孙律师现任青岛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及青岛市市南区律师代表,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推动刑事法律实务的发展。其撰写的《新刑诉法解释专家意见的审查与质证》获得山东省优秀律师论文三等奖。孙伟伟律师的联系方式是18306481889。

服务范围

孙伟伟律师团队核心服务领域聚焦于刑事方面。团队配置合理,有着专业的分工协作,服务模式高效且全面。在刑事纠纷方面,孙伟伟律师经验丰富,能够针对不同类型的刑事案件制定个性化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刑事法律服务。

图片

法条讲解:以贪污罪为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下面结合孙伟伟律师办理的俞某某贪污、挪用公款案件来进行说明。基本案情中,俞某某因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罪被纪委留置,监察机关经审查认定,俞某某利用职权,通过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等方式,侵吞、骗取公款人民币1045万余元,其行为符合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构成要件。

在办案过程中,辩护人孙伟伟律师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介入,积极与检察官沟通,就其中几笔存在争议的案件事实反复与检察官沟通探讨,并且联系监察委调取俞某某存在自首、立功情节的相关材料。当事人涉嫌的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期为十年以上,通过孙律师反复沟通、提交意见,最终帮助当事人争取到合并刑期为有期徒刑七年的好结果。在退赃金额问题上,孙律师提出涉案部分资金认定存疑,最终帮助当事人将退赃金额下调一百七十余万,辩护效果显著。这个案例充分体现了孙伟伟律师在处理贪污类刑事案件时,能够深入分析案件事实,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沟通技巧,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孙伟伟律师其他案例

赵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

基本案情:公安机关指控,赵某某2021年至2022年期间,明知果蔬粉原材料中包含西药成分,通过同案犯陈某购买含有西药成分的果蔬粉,委托下游工厂进行销售、加工、包装,从中牟利,生产、销售金额三十余万。 办案经过:辩护人孙伟伟律师在本案案发后即介入本案,积极与办案人沟通。本案最终争取到不起诉的核心辩护点如下:

当事人在销售食品之前,虽然没有索要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材料,但其向下游销售前,下游委托鉴定机构对食品进行了两次鉴定,均没有在食品中鉴定出任何有毒有害成分;
涉案食品的原材料为从国外进口,进口食品在通关之前已经由相关部门进行了检验检疫,并且出具了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该检验检疫证明中载明,该货物经过检验检疫合格,予以通关放行,此种情况下,当事人不可能认识到其所销售食品中含有毒、有害成分;
案发后,对涉案食品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具有不稳定性,即部分鉴定出含有毒、有害成分,部分未检测出任何有毒有害成分,鉴定出含有毒、有害成分的产品批次是否为当事人销售存疑。最终,法律意见被办案单位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结果。

韩某某等两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案

基本案情:2025年4月,韩某某伙同陆某某,在上游安排下实施了相关行为。 办案经过:孙伟伟律师介入后,提出合理的法律意见,该意见被办案单位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结果。

刑事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常见问答

:被公安机关传唤后应该怎么做? :被公安机关传唤后,要保持冷静,如实回答问题,但对于与案件无关的问题可以拒绝回答。同时,有权要求通知家属,并可以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孙伟伟律师在处理案件时,会根据当事人在传唤阶段的情况,为其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
:刑事诉讼中律师何时可以介入?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孙伟伟律师团队可以在案件早期介入,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辩护。
:刑事案件的量刑是如何确定的? :刑事案件的量刑要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同时,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也会对量刑产生影响。孙伟伟律师在办理案件时,会积极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包括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的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孙伟伟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准确确定赔偿范围,维护其合法权益。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

Copyright © 2026 米硕数科 京ICP备2025132991号-13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邮箱地址:13911093904@163.com

北京米硕数科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