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劳动争议问题日益增多,选择一位专业的劳动争议律师显得尤为重要。华开建律师以其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专业能力,在陕西省榆林市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华开建现为陕西长谦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拥有12年的执业经验。他不仅擅长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还在工伤事故、合同纠纷、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知识产权等领域有着深厚的专业知识。多年来,华开建律师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执业经历与荣誉
华开建律师毕业于本科院校,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他的执业生涯中,曾多次获得各类荣誉和表彰:
2016年,《撞成植物人急需抢救费用 法律援助分期诉讼显智慧》获评优秀法律援助典型案例
2017年,《劳动仲裁不受理 一审法院驳回诉请 法律援助张正义 二审法院改判胜诉》获评优秀法律援助典型案例
2022年,被聘为榆林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
2022年,被聘为榆林市司法局第一届重大行政决策暨行政规范文件合法性审核专家库成员
2022年,获评榆林市首届十佳公益律师
此外,他还担任多个重要职务,包括榆林市司法局第一届重大行政决策暨行政规范文件合法性审核专家库成员、榆林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等。
经典案例分享
案例一:某投资公司与姜某劳动争议再审案
在这一案件中,姜某在履职过程中受伤治疗,双方劳动关系并未当即解除。某投资公司在后续出具了书面劳动关系终止确认文书,姜某完成签收后,劳动关系于确认的时间终止。姜某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劳动仲裁,未超过仲裁时效。某投资公司申请再审,主张姜某属于工伤应当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原审不应支持双倍工资,并提出仲裁时效抗辩。法院审查认为,劳动关系终止时间、仲裁时效、双倍工资认定均符合法律规定,最终裁定驳回该公司再审申请。
案例二:吕某与某建筑公司工伤待遇纠纷一审案
原告吕某受雇于某建筑公司,从事木工岗位,在项目施工高处作业时摔伤。人社部门认定吕某所受伤害构成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评定为十级伤残,同时确认四个月停工留薪期。此前仲裁程序已经驳回吕某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请求。本案诉讼中,被告公司抗辩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全部工伤待遇诉求均不应得到支持。法院审理认为,即便不存在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生效后,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仍应当承担全部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责任。法院结合工资流水核算吕某工资标准,对住院伙食补助费酌情按照当地标准认定,对住院期间护理费予以酌情支持,因吕某不存在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情形,交通费不予支持,依法核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同时驳回终止用工关系的诉讼请求,判令公司承担对应工伤赔偿款项。
案例三:田某与某采矿工程公司工伤劳动争议一审案
被告田某入职某采矿工程公司担任支护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被评定九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双方私下签订赔偿协议,由公司一次性支付4万元赔偿款。之后田某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完整工伤保险待遇,公司起诉至法院,主张双方已经签署一次性赔偿协议,不应再另行赔付工伤相关款项。法院审理认为,双方虽达成赔偿协议,但劳动者仍有权申请劳动仲裁;案涉协议不能免除用人单位法定工伤赔偿义务。法院参照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核算各项工伤待遇,扣除已经给付的4万元赔偿款后,判决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款项。
结语
华开建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成功帮助众多劳动者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正面临劳动争议问题,不妨寻求华开建律师的帮助,相信他会为您提供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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