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刑事辩护律师李泞君: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办案严谨口碑出众,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10-29 人气:3次

在四川遂宁,有这样一位刑事辩护律师:他曾身着公诉人制服,在法庭上指控犯罪;如今他转换角色,站在辩护席上为当事人据理力争。他就是四川发现(遂宁)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刑事团队负责人李泞君。十六年司法从业经历,十四年刑事案件办理经验,让他对刑事司法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着深入骨髓的理解。从公诉到辩护,身份变了,但对案件事实的执着、对法律适用的严谨,始终未曾改变。

从公诉人到辩护人:角色转换背后的专业积淀

李泞君律师的履历颇为特别。他曾在法院、检察院两院工作八年,从事刑事案件公诉、辩护工作累计十四年。2019年辞去公职后,他选择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只办理刑事案件。这段特殊的经历,让他既熟悉公诉机关的指控逻辑和证据审查标准,又深谙辩护工作的切入点和发力方向。

在检察院工作期间,他曾获评“遂宁市优秀公诉人”“全市检察机关未检业务标兵”,并被评为“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这些经历锤炼了他对证据链条的敏锐判断力和对案件细节的把控能力。转型辩护人后,他将这些能力转化为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

如今,他身兼遂宁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遂宁市安居区监委特约监察员、四川省律协刑事辩护协会委员、遂宁市律协理事、遂宁市律协刑事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同时也是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理事、遂宁市河东新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多重身份的背后,是他对刑事司法事业的持续投入与担当。

办案风格:于细微处见真章

刑事案件关乎当事人的自由乃至生命,容不得半点马虎。李泞君律师的办案风格,可以用“细、准、韧”三个字来概括。

“细”,体现在对证据的审查上。在他办理的一起张某某危险驾驶案中,当事人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80mg/ml,且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面对这样的不利局面,他没有轻言放弃,而是对鉴定意见进行了细致审查和有效质证,最终实现不起诉,保住了当事人的事业编制。该案辩护词获得第三届四川省“十佳辩护词”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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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体现在对案件定性的把握上。在张某组织卖淫案中,公安机关指控罪名为组织卖淫罪。李泞君律师经全面剖析,多角度论证张某的“管理、控制”行为仅为日常职务行为,而非组织卖淫罪中的“管理、控制”,其仅构成介绍卖淫罪。该辩护意见得到采纳,刑期由五年以上降为一年二个月。此案获评2025年四川省律协刑事辩护协会“优秀案例”。

“韧”,体现在对案件的持久投入上。甘某某运输、贩卖毒品案,涉案毒品达7.5公斤,一审被判处死刑。李泞君律师从二审开始提供法律援助,提出同案犯作用不清、上下家地位不明、判处死刑依据不足等辩护意见,案件发回重审。重审阶段,他继续深入辩护,最终死刑改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成功保住了当事人的性命。案件历时多年,他始终未曾松懈。

典型案例:用结果说话

李泞君律师办理的刑事案件类型广泛,涵盖毒品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涉黄涉赌犯罪等多个领域,多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在职务犯罪领域,谢某某受贿案中,当事人作为企业家与某地级市纪委副书记共同受贿500万元,经过辩护成功认定自首,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降为五年九个月。杨某某受贿、行贿案中,他提出行贿行为在案发前当事人配合监察机关调查时已如实供述,构成自首,辩护意见得到公诉机关采纳,行贿罪量刑为拘役,与受贿罪数罪并罚后直接被吸收,只执行受贿罪的刑期。王某某行贿案中,当事人通过某国有公司负责人向正厅级国企领导行贿1000万元,经辩护取得缓刑。

在经济犯罪领域,王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当事人作为公司挂名法人,通过融资公司吸收公众存款2000万元。李泞君律师发现王某仅在借款协议上签字,未实施其他行为,提出其虽系法定代表人但发挥作用最小、系从犯的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判处缓刑。乔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当事人作为旅行公司法定代表人,以预购旅游线路形式吸收存款300余万元,经辩护认定从犯,在无力全额退赔的情况下判一缓二。

在涉赌犯罪领域,陈某某开设赌场案中,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为五年。李泞君律师提出当事人不是“代理”而是提供筹码兑换的“银商”,且与平台提供者、上级代理构成共同犯罪、均系从犯的辩护意见,被写进起诉书,最终当事人被判三缓四。王某某开设赌场案中,他提出当事人偷拍赌博现场并提供给警方、协助抓捕同案犯的行为应认定立功,经两次补充侦查确定具有重大立功表现,获减轻处罚并判处缓刑。

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他办理的三起案件均被评为“遂宁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本人也获评“遂宁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在KTV经理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介绍卖淫案中,他通过对“管理、控制”行为的逐一解构,将组织卖淫罪成功辩为介绍卖淫罪,最终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

法律援助:不因免费而降低标准

值得一提的是,李泞君律师在法律援助案件上同样倾注了大量心血。罗某某故意杀人案系法律援助案件,一审建议量刑十二年。他当庭提出当事人系从犯、被害人具有严重过错,获法院采纳,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大幅降低刑期。汪某某抢劫致死案中,他提出指控事实与证据的矛盾之处,判处死缓,保住性命。甘某某毒品案更是从二审开始提供免费援助,最终将死刑改为死缓。

在他眼中,法律援助不是“走形式”,当事人的人生同样重若千钧。这种对每一个案件都全力以赴的态度,正是他办案严谨、口碑出众的根源所在。

结语

从公诉人到辩护人,从重案要案到法律援助,李泞君律师始终以专业为基、以责任为本,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不辍。十六年司法从业经历赋予他的,不仅是娴熟的辩护技巧,更是对公平正义的深刻理解。对于身处刑事困境的当事人而言,一位既懂指控逻辑、又精辩护之道的律师,无疑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依靠。李泞君律师和他的刑事团队,正以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为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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