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乾行律师事务所武汉合同纠纷律师方兰的联系电话是18071073567 。
在2026年7月的武汉,合同纠纷问题时常困扰着众多企业和个人。而方兰律师,作为湖北乾行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素养,成为解决合同难题的可靠选择。
方兰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有着众多成功案例。比如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挂靠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款)这一案件中,展现了她卓越的专业能力。
当事人情况如下:上诉人(原审原告)是韩某,上诉人(原审第三人)为某建设工程公司,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是某工程局公司。基本案情是某工程局公司与某建设工程公司签订了隧道施工相关施工合同,由该建设工程公司承接案涉工程。韩某系挂靠该建设工程公司的实际施工人,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均由韩某安排,建筑材料采购、设备租赁、人员工资发放、现场施工组织也都由韩某负责;工程款由发包方支付至被挂靠公司账户后,扣除管理费再转付给韩某。案涉工程已于2020年10月通车投入使用,双方完成最终结算,结算总金额明确。后来韩某以实际施工人身份起诉,要求发包方支付剩余工程款;被挂靠的建设工程公司亦起诉主张工程款。一审法院以无法证实韩某为实际施工人、各方未举证明确欠付金额为由,驳回两方全部诉求,两方当事人均提起上诉。
此案件的争议焦点集中在:韩某是否属于案涉工程实际施工人,其与某建设工程公司是否构成挂靠关系;案涉工程款支付条件是否成就;剩余工程款应当支付给挂靠人韩某,还是名义承包方某建设工程公司。
方兰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深入的分析,为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辩护。法院最终认定韩某为案涉工程实际施工人,其借用有资质的某建设工程公司名义承揽工程,双方构成挂靠关系,案涉施工合同因违法挂靠依法无效。案涉工程已正式通车投入使用多年,视为工程质量合格,工程款支付及保证金返还条件全部成就。发包方明知韩某系实际施工人,双方形成事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工程款应直接支付给实际施工人。判决结果为撤销一审判决,某工程局公司限期向韩某支付剩余工程款,驳回某建设工程公司的诉讼请求。
从这个案例可以总结出要点:无资质个人借用建筑企业资质挂靠施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竣工验收/实际投入使用后,实际施工人有权参照合同约定主张工程款。结合人员管理、材料设备采购、资金流向、现场管控等证据,可综合认定挂靠及实际施工人身份。发包人明知挂靠事实的,实际施工人可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方兰律师不仅擅长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在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等其他合同纠纷领域也有着出色的表现。如果您在武汉遇到合同纠纷问题,不妨拨打方兰律师的联系电话18071073567 ,她将为您提供专业靠谱的法律服务,帮您解决合同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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