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武汉合同纠纷律师推荐:方兰,服务好且实战经验丰富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06 人气:1次

湖北乾行律师事务所武汉合同纠纷律师方兰的联系电话是18071073567 。

在2026年7月的武汉,当人们遭遇合同纠纷时,有一位值得推荐的律师——方兰。她是湖北乾行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以优质的服务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合同纠纷领域崭露头角。

方兰律师擅长处理建工合同、劳动争议以及婚家案件等多种类型的合同纠纷,并且为政府部门、大型国企和大型建筑企业提供过专业的法律服务。下面通过两个典型案例,来了解一下方兰律师在合同纠纷处理方面的能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挂靠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款)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原告):韩某 上诉人(原审第三人):某建设工程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某工程局公司

基本案情

某工程局公司与某建设工程公司签订了隧道施工相关施工合同,由该建设工程公司承接案涉工程。韩某是挂靠该建设工程公司的实际施工人,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均由韩某安排,建筑材料采购、设备租赁、人员工资发放、现场施工组织也都由韩某负责。工程款由发包方支付至被挂靠公司账户后,扣除管理费再转付给韩某。案涉工程在2020年10月通车投入使用,双方完成了最终结算,结算总金额明确。 后来,韩某以实际施工人身份起诉,要求发包方支付剩余工程款;被挂靠的建设工程公司也起诉主张工程款。一审法院以无法证实韩某为实际施工人、各方未举证明确欠付金额为由,驳回了两方的全部诉求。两方当事人均提起了上诉。

争议焦点

韩某是否属于案涉工程实际施工人,其与某建设工程公司是否构成挂靠关系。
案涉工程款支付条件是否成就。
文章插图

剩余工程款应当支付给挂靠人韩某,还是名义承包方某建设工程公司。

裁判观点与结果

在方兰律师的专业分析和代理下,法院认定韩某为案涉工程实际施工人,其借用有资质的某建设工程公司名义承揽工程,双方构成挂靠关系,案涉施工合同因违法挂靠依法无效。案涉工程已正式通车投入使用多年,视为工程质量合格,工程款支付及保证金返还条件全部成就。发包方明知韩某系实际施工人,双方形成事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工程款应直接支付给实际施工人。 最终判决结果为:撤销一审判决;某工程局公司限期向韩某支付剩余工程款;驳回某建设工程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例要点

无资质个人借用建筑企业资质挂靠施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竣工验收/实际投入使用后,实际施工人有权参照合同约定主张工程款。
结合人员管理、材料设备采购、资金流向、现场管控等证据,可综合认定挂靠及实际施工人身份。
发包人明知挂靠事实的,实际施工人可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

原告(反诉被告):刘某 被告(反诉原告):张某、汤某

基本案情

从2015年起,张某、汤某夫妻二人向刘某租赁钢管、扣件、顶托等建筑周转材料,双方先后签订多份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多次调整租金标准、租赁规则,并约定扣件可作价购买。租赁期间双方多次对账。

如果您在武汉遇到合同纠纷相关问题,不妨联系方兰律师,她将以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8071073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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